译文
莫要笑话满头白发的老翁还头插鲜花,我随着委婉动听的《六幺》琵琶曲调,频频交杯换盏。人生万事,何似对酒当歌?
蛇鳝(shàn)
何况一(yi)个国家的政事啊,更是头绪纷繁错杂(za)纠结。
最辛苦和最让人怜爱的是天上(shang)的明月,它在一月之中(zhong)只有一夜是像玉环一样的满月,其它时候都像是不完整的玉玦。如果能像月轮那样终身皎洁,我会放弃自身像冰雪般的清凉为(wei)你发热。无奈的是人的尘缘容易结束,燕子还是那样,轻盈的踏上帘钩。我在秋日,面对你的坟茔,高歌一曲,然而愁绪丝毫没有削减。我是多么希望能和你像春天里双飞双宿的蝴蝶那样在草丛里嬉戏啊。
你所佩之剑,色如秋霜,切玉如泥;你所穿之袍,缀有明珠,耀如落日。
自古来河北山西的豪杰,都与尘土黄沙伴随到老。
我客游在外,行事尽量迅速,像同时间在竞争一样,来往的行程都是预先规划好了的。
人生的道路何等艰难,何等艰难,歧路纷杂,真正的大道究竟在哪边?
向朝廷举荐的品德高尚因孝顺而闻名的人,真实的情况是父母长辈被赶出家门,无所依靠。
你喜欢随身携带两个皎洁超出荷花的美女,到处游玩。
回顾过去啊把将来瞻望,看到了做人的根本道理。
我和你一起住在落花飘飞的院落里,楼台上飞翔着成双成对的朱鬟。
对着客人清唱小垂手,罗衣飘摇舞春风。
这般成功地辅助了皇帝,安定了四方啊!
空旷庭院多落叶,悲慨方知已至秋。
苦相身为女子,地位十分卑微。而男子刚出生就被重视,父母就希望他能立下大志,建功立业,光耀门楣。苦相身为女子生来就不被家里珍视。长大以后,她只能居于深院,大门不出,二(er)门不迈。一旦来了客人,就得躲藏起来,羞于见人。到了出嫁的年纪,她含着眼泪远嫁异地。出嫁后,她就像雨滴从云层落下,从此便成了别家的人。在婆家她总是低着头,表现得很和顺,也不敢随便说话。对公婆、丈夫等的跪拜没有数,对婢妾也要如同庄严的客人那样敬重。幸好她与丈夫情投意合,只是二人如天上的牛郎织女星,不能常常相聚。而且女子之于丈夫,也只是如葵藿仰望阳光那样,尊卑悬绝,永远和丈夫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男子一旦变了心,就把各种的罪名都强加到女子的身上。随着女子容颜老去,丈夫对她的情意也已不再有,又有了新欢。往昔她与丈夫,像形和影一样不能分离,如今彼此却如胡与秦,相隔万里。即使胡秦之地的人,时而也有相见的时候,但她与丈夫却如天上的参星和辰星,永不相见。
劝你不要让泪水把牛衣滴透。请你数一数天下的戌边人,仍旧和家人团聚二堂的,又有几家?比起早已冤死的红颜薄命人,更不如你如今生命还有。只是在那极远的边塞,四季冰雪的苦寒难受。你在边塞已经二十年,·我要像申包胥那样实现诺言,像燕丹盼归使乌头白马生角样,一定把你营救。我就以这首词代替书信,请你妥善保存(cun)不要忧愁。我也漂泊他乡很久。自中举十年来,我辜负了你的深厚恩情,未报答你这位生死之交的师友。从前你我齐名并非名不副实,试看曾为怀念李白而瘦的杜甫,忧闷不下于流放夜郎的李白。我的夫人已经去世(shi),又与知己的你分别,试问人生在世,到这步田地凄凉不?我将千种怨、万种恨,向你细细倾吐。
其二
注释
11.梅萼:梅花的蓓蕾。
⑷离骚:战国时楚人屈原的作品。关于篇名,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中解释为“离忧”;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解释为“别愁”;近人或解释为“牢骚”,或解释为“楚国曲名‘劳商’的异写”。关于写作年代,有人认为写于楚怀王当朝,诗人被疏远以后;也有人认为作于顷襄王当朝,诗人再放江南时。迄无定论。《离骚》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长的一首浪漫主义的政治抒情诗。诗人从自叙身世、品德、理想写起,抒发了自己遭谗被害的苦闷与矛盾,斥责了楚王昏庸、群小猖獗与朝政日非,表现了诗人坚持“美政”理想,抨击黑暗现实,不与邪恶势力同流合污的斗争精神和至死不渝的爱国热情。诗中大量运用了古代神话传说,以想象和联想的方式构成了瑰丽奇特的幻想世界,又以神游幻想世界的方式表现了诗人对理想的热烈追求。诗中大量地运用了“香草美人”的比兴手法,将深刻的内容借助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出来,极富艺术魅力。《离骚》具有深刻现实性的积极浪漫主义精神,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③豆蔻:药物名,其性能行气、化湿、温中、和胃……豆蔻连梢:语见于张良臣《西江月》 : “蛮江豆蔻影连梢。”熟:《天籁轩词选》、《历代诗余》作“热”。熟水:当时的一种药用饮料。陈元靓《事林广记》别集卷七之《豆蔻熟水》 : “夏月凡造熟水,先倾百盏滚汤在瓶器内,然后将所用之物投入。密封瓶口,则香倍矣……白豆蔻壳拣净,投入沸汤瓶中,密封片时用之,极妙。每次用七个足矣。不可多用,多则香浊。”《百草正义》则说: “白豆蔻气味皆极浓厚,咀嚼久之,又有一种清澈冷洌之气,隐隐然沁入心脾。则先升后降,所以又能下气。 ”
⑵柳眼:初生柳叶,细长如眼,故谓“柳眼”。梅腮:梅花瓣儿,似美女香腮,故称“梅腮”。
萧关:宁夏古关塞名。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