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蚕丝
樽罍盈列,树羽交映。玉币通诚,祚隆皇圣。"
南内墙东御路旁,预知春色柳丝黄。杏花未肯无情思,何是情人最断肠。
"缇幕移候,青郊启蛰。淑景迟迟,和风习习。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相逢拌酩酊,何必备芳鲜。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蒙 通:濛)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俯聆弦管水声中。幽篁引沼新抽翠,芳槿低檐欲吐红。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将出凶门勇,兵因死地强。蒙轮皆突骑,按剑尽鹰扬。
钩陈夕次,銮和先跸。蔼蔼群灵,昭昭咸秩。
一夜东风,枕边吹散愁多少。数声啼鸟。梦转纱窗晓。 来是春初,去是春将老。长亭道。一般芳草。只有归时好。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菖蒲叶叶知多少,惟有个、蜂儿妙。雨晴红粉齐开了,露一点、娇黄小。早是被、晓风力暴,更春共、斜阳俱老。怎得香香深处,作个蜂儿抱。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