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自然使老者永不死,少年不再哀哭。
过去曾在史书上拜读过陈琳的(de)文章,今天在飘流蓬转的生活中又正好经过他的坟墓。陈琳灵魂有知,想必会真正了解我这个飘蓬才士吧。我是空有盖世超群之才而不逢识才用人之主,只有白白地羡慕能受到(dao)曹操重用的陈琳了。陈琳墓前的石麟已经埋没在萋萋荒草之中,而重用陈琳的曹操,其生前所建的铜雀台大概也只能对着暮云愈显其荒凉了。生不逢时啊,只能弃文就武,持剑从军。想到这些,让人不禁临风惆怅,倍加哀伤。
晋侯又向虞(yu)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kai)(kai)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黑犬脖上环套环,猎人英俊又能干。
我离开家时就已充满了忧虑,到了这里又长期遭受阻绊。我虽没有周济当代的谋略,却还算兢兢业业。
不死之国哪里可找?长寿之人持何神术?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qi)跷啊。
春天的傍晚,山中的松竹和翠萝笼罩在阵阵寒气之中;幽静的小路边,兰花独自开放,没人欣赏,它能向谁诉说它怨恨呢?这脉脉的幽兰似乎只有梅花才可以共语,但在寂寞的深山中,也许还有探寻幽芳的素心人吧!特意来闻兰花的香味时,花并不香;只有在不经意中,才能闻到花的芳香。
带着病进入新的一年面对春色有感而发。
城头的角声吹去了霜华,天已经亮了,护城河里尚未退尽的潮汐还荡漾着残月的投影。
宓(mi)妃仗着貌美骄傲自大,成天放荡不羁寻欢作乐。
注释
④被酒:中酒、酒醉。
④霜月:月色如秋霜。
③玲珑;指物体精巧细致:结构玲珑|小巧玲珑。
⑷重:重叠。
⑸尘暗旧貂裘:貂皮裘上落满灰尘,颜色为之暗淡。这里借用苏秦典故,说自己不受重用,未能施展抱负。据《战国策·秦策》载,苏秦游说秦王“书十上而不行,黑貂之裘敝,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