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你所佩之(zhi)剑,色如秋霜,切玉如泥;你所穿之袍,缀有明珠,耀如落(luo)日。
在武帝祠前的乌云将要消散,雨过天晴仙人掌峰一片青葱。
怀念起往日的君主,铜人流下如铅水的泪滴。
细雨蒙蒙,鱼儿欢快地跃出水面;微风习习,燕子倾斜着掠过天空。
如今回来路途中,大(da)雪纷纷满天飞。
太史公研读关于秦楚之际的记载,说:最早发难的是陈涉,残酷暴戾地灭掉秦朝的是项羽,拨乱反正、诛除凶暴、平定天下、终于登上帝位、取得成功的是汉家。五年之间,号令变更了三次,自(zi)从有人类以来,帝王受天命的变更,还不曾有这样急促的。
正在孤单之间,明天偏偏又是寒食节。我也如往常带上一壶酒,来到小桥近处恋人的住处。深怕梨花落尽而留下一片秋色。燕子飞来,询问春光,只有池塘中水波知道。
今天是腊日,我不在家陪着妻子儿女,说是去寻访僧人,其实也为的是自乐自娱。
送了一程又一程前面有很多艰难的路,匆匆忙忙只有一人去寻路。
秦王派人对安陵君(安陵国的国君)说:“我打算要用方圆五百里的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一定要答应我!”安陵君说:“大王给以恩惠,用大的地盘交换我们小的地盘,实在是善事;即使这样,但我从先王那里接受了封地,愿意始终守卫它,不敢交换!”秦王知道后(很)不高兴。因此安陵君就派遣唐雎出使到秦国。 秦王对唐雎说:“我用方圆五百里的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却不听从我,为什么?况且秦国使韩国魏国灭亡,但安陵却凭借方圆五十里的土地幸存下来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把安陵君看作忠厚的长者,所以不打他的主意。现在我用安陵十倍的土地,让安陵君扩大自己的领土,但是他违背我的意愿,这不是看不起我吗?”唐雎回答说:“不,并不是这样的。安陵君从先王那里继承了封地所以守护它,即使(是)方圆千里的土地(也)不敢交换,更何况只是这仅仅的五百里的土地呢?” 秦王勃然大怒,对唐雎说:“先生也曾听说过天子发怒的情景吗?”唐雎回答说:“我未(wei)曾听说过。”秦王说:“天子发怒(的时候),会倒下数百万人的尸体,鲜血流淌数千里。”唐雎说:“大王曾经听说过百姓发怒吗?”秦王说:“百姓发怒,也不过就是摘掉帽子,光着脚,把头往地上撞罢了。”唐雎说:“这是平庸无能的人发怒,不是有才能有胆识的人发怒。专诸刺杀吴王僚的时候,彗星的尾(wei)巴扫过月亮;聂政刺杀韩傀的时候,一道白光直冲上太阳;要离刺杀庆忌的时候,苍鹰扑在宫殿上。他们三个人,都是平民中有才能有胆识的人,心里的愤怒还没发作出来,上天就降示了吉凶的征兆。(现在专诸、聂政、要离)连同(tong)我,将成为四个人了。假若有胆识有能力的人(被逼得)一定要发怒,那么就让两个人的尸体倒下,五步之内淌满鲜血,天下百姓(将要)穿丧服,现在就是这个时候。”说完,拔剑出鞘立起。 秦王变了脸色,直身而跪,向唐雎道歉说:“先生请坐!怎么会到这种(地步)!我明白了:韩国、魏国灭亡,但安陵却凭借方圆五十里的地方幸存下来,就是因为有先生您在啊!”
将来人们也会像当年的刘郎怀念贺监,遗憾没和我们坐在同时好表示内心崇敬。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cheng),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白昼缓缓拖长
魂魄归来吧!
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再等候他而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年龄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元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地说道:“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别人先离开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家门。
注释
1、七夕:农历七月初七夜,传说牛郎织女此夜渡过银河相会。
①辞:韵文的一种。
(7)江海志:隐居之志。潇洒送日月:自由自在地生活。
⑷却看:回头看。妻子:妻子和孩子。愁何在:哪还有一点的忧伤?愁已无影无踪。
遂恶(wù)之:因此厌恶他。遂,连词,因而。恶,厌恶。
(23)不留宾:不让来客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