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de)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ju)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夜晚听到归雁啼叫勾起我对故乡的思念,
皎洁得如镜飞升照临宫阙,绿烟散尽发出清冷的光辉。
灾民们受不了时才离乡背井。
胡虏的箭雨一般射向宫阙,皇帝的车驾逃往四川。
五老峰坐落于庐山的东南,耸立如青天削出,就像一朵盛开的金色莲花。
岂能卑躬屈膝去侍奉权贵,使我不能有舒心(xin)畅意的笑颜!
孔子向东游历,见到两个小孩在争辩(bian),就问他们在争辩的原因。
可到像萧史那样参加盛宴后,没想到竟然可以偷窥宫内花。
何必去寻找世外的仙境,人世间就有美好的桃源。
后来他佩着铜印墨绶,成了一郡之(zhi)中各县令中的雄长,声势之大冠于各县令之首,威风遍及海滨,美名传到浙东。道家的书(shu)籍久已扔掉,讲佛法的坐席也早已抛弃。鞭打罪犯的喧嚣之声干扰了他的思虑,文书诉讼之类急迫的公务装满了胸怀。弹琴唱歌既已断绝,饮酒赋诗也无法继续,常常被综覈赋税之类的事牵(qian)缠,每每为判断案件而繁忙,只想使官声政绩笼盖史书记载中的张敞和赵广汉,凌架于卓茂和鲁恭之上,希望能成为三辅令尹或九州刺史。
梅花岭(ling)上的南北路口,凄风苦雨把征衣湿透。
丛丛兰草种在门边,株株玉树权当做篱笆护墙。
请问春天从这去,何时才进长安门。
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只要有老朋友给予一些钱米,我还有什么奢求呢?
注释
孰视之,孰:通“熟”,仔细。之:代城北徐公。
《艺文类聚》:《续晋阳秋》曰:陶潜尝九月九日无酒。出宅边菊丛中,摘菊盈把,坐其侧。久之,望见白衣人至,乃王弘送酒也。即便就酌,醉而后归。
53.香稻啄馀鹦鹉粒:即使是剩下的香稻粒,也是鹦鹉吃剩下的。此句为倒装语序。
⑹迢迢:形容水路的遥远。淼淼(miǎo):渺茫无边的样子。
五色无主:脸色一忽儿白,一忽儿黄。五色,这里指脸色。
(6)玄宗:指唐玄宗。
⑺故衣:指莲花败叶。
26、“梳化”二句:晋人陶侃悬梭于壁,梭化龙飞去(见《异苑》)。这里可能是曹雪芹为切合晴雯、宝玉的情事而改梭为梳的。檀云,丫头名,也是巧用。檀云之齿,檀木梳的齿。麝月檀云,一奁一梳,皆物是人非之意。注:(檀云:首见第二十四回,贾宝玉的丫环。她的故事可能在作者早期增删《石头记》时即已略去,故作品仅第二十四回、三十四回、五十二回简单地提及她,但在宝玉的诗文中,却留下了这些故事的蛛丝马迹,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曹雪芹 古诗》:“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这应该是宝玉、檀云、晴雯三人之间的一段小纠纷或小插曲,第二十三回《夏夜即事》:“室霭檀云品御香。”看来,初稿的二十三回之前,还有檀云焚香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