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红花满树,青山隐隐,日已偏西。广漠的郊野,草色青绿,看不见边际。
园中的葵菜都郁郁葱葱,晶莹的朝露阳光下飞升。
挽起的衣袖可见她的手,洁白的手腕上戴着金色的手镯。
为什么要一个劲儿地说它曾中途遭到抛弃,飘零沦落在荒凉的古狱旁边呢?
雪路迢遥随溪转,花宫山岳相映看。
远处郁郁葱葱的树林尽头,有耸立的高山。近处竹林围绕的屋舍边,有长满衰草的小池塘,蝉鸣缭乱。空中不时有白色的小鸟飞过,塘中红色的荷花散发幽香。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guo)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na)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ken)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jin)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人生应当及时行乐,否则就像是经过了一夜风吹雨打的繁花,徒留空枝。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sha)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怅惘流泪且思索一下啊,着意访求才能得到英雄。
为何启会遭此忧患,身受拘囚又能逃脱?
传说中蚕丛(cong)和鱼凫建立了蜀国,开国的年代实在久远无法详谈。
何时再见,更尽一杯酒,到时候再论心胸。
争新买宠各出巧意,弄得今年斗品也成了贡茶。
也不堪作为栋梁之才,中间挖空就是酒杯杯,反扣着倒有高山的气概。
注释
⒃绝膑,折断膑骨。《史记·秦本纪》:“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张守节正义:“绝,断也。膑,胫骨也。”宋梅尧臣 《古柳》诗:“卧榦越大鼎,绝膑不可扛。”清袁枚《随园诗话》卷十四:“余常劝作诗者,莫轻作七古,何也?恐力小而任重,如秦武王举鼎,有绝膑之患故也。”刳(kū)肠,剖腹摘肠。《庄子·外物》:“仲尼曰:‘神龟能见梦於元君,而不能避余且之网,知能七十二钻而无遗筴(通策),不能避刳肠之患。’”臣,指樊哙。最后两句以樊哙的语气出之。不论,不在乎。
14.彼:那。
君子:指道德品质高尚的人。
(1)采桑子:词牌名,又名《丑奴儿令》、《罗敷艳歌》、《罗敷媚》。四十四字,前后片各三平韵。别有添字格,两结句各添二字,两平韵,一叠韵。
7.而:表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