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de)伏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yi)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shi)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残暴的政令。”孔子说:“子路要记住,残暴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可怕(pa)!”
这兴致因庐山风光而滋长。
京都豪富子弟争先恐后来献彩;弹完一曲收来的红绡不知其数。
皑皑的白雪笼罩着山村乡野,昨夜一枝梅花欺雪傲霜绽开。
夸耀着身份,即将到军队里赴宴(yan),数量众多,场面盛大。
富家的子弟不会饿死,清寒的读书人大多贻误自身。
从小丘向西走一百二十多步,隔着竹林,可以听到水声,就像人身上佩带的佩环相碰击发出的声音,(我)心里感到高兴。砍倒竹子,开辟出一条道路(走过去),沿路走下去看见一个小潭,潭水格外清凉。小潭以整块石头为底,靠近岸边,石底有些部分翻卷过来露出水面。成为了水中高地、小岛、不平的岩石和石岩等各种不同的形状。青翠的树木,翠绿的藤蔓,遮掩缠绕,摇动下垂,参差不齐,随风飘拂。
妺嬉为何如此恣肆淫虐?商汤怎能将其无情放逐?
康肃公陈尧咨善于射箭,世上没有第二个人能跟他相媲美,他也就凭着这种本领而自夸。曾经(有一次),(他)在家里(射箭的)场地射箭,有个卖油的老翁放下担子,站在那里斜着眼睛看着他,很久都没有离开。卖油的老头看他射十箭中了八九成,但只是微微点点头。 陈尧咨问《卖油翁》欧阳修 古诗:”你也懂得射箭吗?我的箭法不是很高明吗?”卖油的老翁说:“没有别的(奥妙),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听后)气愤地说:“你怎么敢轻视我射箭(的本领)!”老翁说:“凭我倒油的经验就可以懂得这个道理。”于是拿出一个葫芦放在地上,把一枚铜钱盖在葫芦口上,慢慢地用油杓舀油注入葫芦里,油从钱孔注入而钱却没有湿。于是说:“我也没有别的(奥妙),只不过是手熟练罢了。”陈尧咨笑着将他送走了。 这与庄子所讲的庖丁解牛、轮扁斫轮的故事有什么区别呢?
郭橐驼,不知道他起初叫什么名字。他患了脊背弯曲的病,脊背突起而弯腰行走,就像骆驼一样,所以乡里人称呼他叫“橐驼”。橐驼听说后,说:“这个名字很好啊,这样称呼我确实恰当。”于是他舍弃了他原来的名字,也自称起“橐驼”来。 他的家乡叫丰乐乡,在长安城西边。郭橐驼以种树为职业,凡是长安城里经营园林游览和做水果买卖的豪富人,都争着把他接到家里奉养。观察橐驼种的树,有的是移植来的,也没有不成活的;而且长得高大茂盛,结果实早而且多。其他种树的人即使暗中观察、羡慕效仿,也没有谁能比得上。 有人问他种树种得好的原因,他回答说:“我郭橐驼不是能够使树木活得长久而且长得很快,只不过能够顺应树木的天性,来实现其自身的习性罢了。但凡种树的方法,它的树根要舒展,它的培土要平均,它根下的土要用原来培育树苗的土,它捣土要结实。已经这样做了,就不要再动,不要再忧虑它,离开它不再回顾。栽种时要像对待子女一样细心,栽好后要像丢弃它一样放在一边,那么树木的天性就得以保全,它的习性就得以实现。所以我只不过不妨碍它的生长罢了,并不是有能使它长得高大茂盛的办法;只不过不抑制、减少它的结果罢了,也并不是有能使它果实结得早又多的办法。别的种树人却不是这样,树根拳曲又换了生土;他培土的时候,不是过紧就是太松。如果有能够和这种做法相反的人,就又太过于吝惜它们了,担心它太过分了,在早晨去看了,在晚上又去摸摸,已经离开了,又回头去看看。更严重的,甚至掐破树皮来观察它是死是活着,摇晃树根来看它是否栽结实了,这样树木的天性就一天天远去了。虽然说是喜爱它,这实际上是害了它,虽说是担心它,这实际上是仇视它。所以他们都不如我。我又能做什么呢?” 问的人说:“把你种树的方法,转用到做官治民上,可行吗?”橐驼说:“我只知道种树罢了,做官治民,不是我的职业。但是我住在乡里,看见那些官吏喜欢不断地发号施令,好像是很怜爱(百姓)啊,但百姓最终反因此受到祸害。在早上在晚上那些小吏跑来大喊:‘长官命令:催促你们耕地,勉励你们种植,督促你们收获,早些煮茧抽丝,早些织你们的布,养育你们的小孩,喂大你们的鸡和猪。’一会儿打鼓招聚大家,一会儿鼓梆召集大家,我们这些小百姓停止吃早、晚饭去慰劳那些小吏尚且不得空暇,又怎能使我们繁衍生息,使我们民心安定呢?所以我们既困苦又疲乏,像这样(治民反而扰民),它与我种树的行当大概也有相似的地方吧?” 问的人说:“不也是很好吗!我问种树的方法,得到了治民的方法。”我为这件事作传把它作为官吏们的鉴戒。
注释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5)当:处在。
⑺髭(zī)须:胡子。唇上曰髭,唇下为须。
4.可致之才:能够实现功业,抱负的才能。致,指致功业。
④寄:寄托。
(3)小弱弟:指周成王之弟叔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