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南方有烈焰绵延千里,蝮蛇蜿蜒盘绕长又长。
儒生哪比得上游侠儿,下帷苦读就算到了白头又有什么用!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伫立漫长的淮河岸边极目望(wang)远,关塞上的野草丛茂是平阔的荒原。北伐的征尘已暗淡,寒冷的秋风在劲吹,边塞上的静寂悄然。我凝神伫望,心情黯淡。追想当年的中原沧陷,恐怕是天意运数,并非人力可扭转;在孔门弟子求学的洙水和泗水边,在弦歌交秦的礼乐之邦,也已变成膻腥一片。隔河相望是敌军的毡帐,黄昏落日进牛羊返回圈栏,纵横布置了敌军的前哨据点。看金兵将令夜间出猎,骑兵手持火把照亮整片平川,胡笳鼓角发出悲壮的声音,令人胆战心寒。
我想排解紧紧缠绕的愁怨,可它总是自己寻觅到我心上;原本与老年没有约定,它却不(bu)知不觉地向我入侵。
于是使得天下的父母都改变了心意,变成重女轻男。
鱼是我所喜爱(ai)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yang)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可叹在岁月面前,圣贤也罢蠢人也罢都是瞬息过客,
杭州地理位置重要,风景优美,是三吴的都会。这里自古以来就十分繁华。如烟的柳树、彩绘的桥梁,挡风的帘子、翠绿的帐幕,楼阁高高低低,大约有十万户人家。高耸入云的大树环绕着钱塘江沙堤,澎湃的潮水卷(juan)起霜雪一样白的浪花,宽广的江面一望无涯。市场上陈列着琳琅满目的珠玉珍宝,家家户户都存满了绫罗绸缎,争相比奢华。
海外的燕子还未归来,邻家儿女们在玩斗草游戏。 江边的梅子已落了,绵绵的柳絮随风荡漾。
崇尚效法前代的三王明君。
昨晚不知院外什么地方,传来一阵阵悲凉的歌声。不知道是花儿的灵魂,还是那鸟儿的精灵?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bei)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
32、维子之宫:是你居住的房室。维,句首助词,无意义。宫,室、房屋。
⑷梅花:此处当指插在鬓角上的春梅。一说指梅花妆。《太平御览》卷九七O引《宋书》,谓南朝宋武帝女寿阳公主人日卧于含章殿檐下,梅花落额上,成五出之花。拂之不去,自后有梅花妆。
⑻谁为:即“为谁”。为,一作“谓”。
⑩扬:高高举起。觯:饮酒器皿。
3. 焉耳矣:焉、耳、矣都是句末助词,重叠使用,加重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