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南京城上西楼,倚楼观看清秋时节的景色。万里的长江在夕阳下流去。公元1127年(宋钦宗靖康二年)金人侵占中原,官僚们散了,什么时候收复国土?试请悲风吹泪过扬州。
不会因为游玩而耽误公事,能无拘无束潇洒在山石草木之间游玩的,恐怕只这(zhe)个职位了。而此地正好离我近,我将从现在开始出游,怎能没有记述?(这是)明万历二十七年二月啊。
屈原名平,与楚国的王族同姓。他曾担任楚怀王的左徒。见闻广博,记忆力很强,通晓治理国家的道理,熟悉外交应对辞令。对内与怀王谋划商议(yi)国事,发号施令;对外接待宾客,应酬诸侯。怀王很信任他。
不须纵酒欣赏那哀怨曲《丁都护》,要知道世上的英雄本来无定主。
只愿用腰下悬挂的宝剑,为君王过关斩将,打败敌人。我军向北方荒远地带进军,因为那里的游牧民族经常南下侵扰。
你所佩之剑,色如秋霜,切玉如泥;你所穿之袍,缀有明珠,耀如落日。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li)遥(yao)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以前有个霍家的奴才,叫冯子都。他不过是狗仗人势的豪门恶奴,依倚着霍家的将军势力,调笑一位卖酒的少数民族女子。胡(hu)姬今年十五岁,正是美貌俏丽的年纪。年轻的胡姬独自守垆卖酒,在明媚春光的映衬下益显艳丽动人:你看她,内穿一件长襟衣衫,腰系两条对称的连理罗带,外罩一件袖子宽大、绣着象征男妇合欢图案的短袄,显出她那婀娜多姿的曲线和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再看她头上,戴着著名的蓝田所产美玉做的首饰,发簪两端挂着两串西域大秦国产的宝珠,一直下垂到耳后,流光溢彩而又具有民族特色。她那高高地挽着的两个环形发髻更是美不胜言,简(jian)直连整个世间都很罕见,甭说她整个人品的美好价值无法估量,单说这两个窈窕的发髻,恐怕也要价值千万。没有想到有不测风云降临。执金吾的豪奴为调戏胡姬而做出婉容和色的样子前来酒店拜访,你看他派头十足,驾着车马而来,银色的马鞍光彩闪耀,车盖上饰有翠羽的马车停留在酒店门前,徘徊地等着他。他一进酒店,便径直走近胡姬,向她要上等美酒,胡姬便提着丝绳系的玉壶来给他斟酒;一会儿他又走近胡姬向她要上品菜肴,胡姬便用讲究的金盘盛了鲤鱼肉片送给他。他赠胡姬一面青铜镜,又送上一件红罗衣要与胡姬欢好。她首先从容地说道:“君不惜下红罗前来结好,妾何能计较这轻微低贱之躯呢!你们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爱娶新妇;而我们女子却是看重旧情,忠于前夫的。我坚持从一而终,决不以新易故,又岂能弃贱攀贵而超越门第等级呢!我非常感谢官人您这番好意,让您白白地为我付出这般殷勤厚爱的单相思,真是对不起!”
乌鹊在月落将曙之际不时地飞过,初秋寒蝉在野外晨风中嘶声噪鸣。
昔日石人何在,空余荒草野径。
抽刀切断水流,水波奔流更畅;举杯想要销愁,愁思更加浓烈。
虽然才智堪比东汉祢衡,但命运却如穷困失意的原宪。
被离情别绪搅得心乱如麻,竟不知在饯行时姐妹们送别酒是如何喝下去的,那杯中酒是深是浅,都全不知道了。最后嘱咐姐妹,你们要将音讯让过往的大雁捎来,以慰我心,东莱毕竟不像蓬莱那样遥远。
注释
莫错:冷落寂寞。闭关:关门。
72.壅(yong1雍)绝:壅塞,堵塞。
⑼“几年”句:耽心李白处境危险。鵩(fú)鸟:古代认为是不祥之鸟。“独泣”句:叹道穷。
[4]灵隐寺:在今浙江杭州市西湖西北灵隐山麓,飞来峰东。尤:突出。
(31)嘉祐:仁宗年号。
⑶此:指上句的长风秋雁的景色。酣(hān)高楼:畅饮于高楼。
流星:指慧星。
④只且(音居):语助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