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荣幸地被重用者都是(shi)些善于阿谀奉承之(zhi)辈,有谁知道(dao)辨别他们的美丑。所以,连法律禁令都屈于豪门贵族,皇恩厚泽怎么能到达贫寒之家。宁可忍饥耐寒在尧舜时的灾荒之岁,也不(bu)吃饱穿暖在现在的丰收之年。坚持真理即使死去也,违背正义即使活着也等于死了。
顺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清兵(bing))围困的(形势)很危急。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势(已)不可挽救,(就)召集众将领告诉他们说:“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之物),但(在)匆忙慌乱中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死去,谁(能)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为国而死)的大节呢?”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愿意)担负这一任务。忠烈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应当凭同姓的关系作我的后嗣。我(要)写信(禀告)太夫人,把你(的名字)记入(我的)家谱,排在(太夫人的)孙儿辈中。” 二十五日,(江都)城沦(lun)陷,忠烈抽出刀来自刎。众将领果然争着上前抱住他(不让他自杀)。忠烈大声呼唤德威,德威(悲痛)流泪,不能举刀,于是被众将领簇拥着走。到小东门,清兵像密林般地到来,副使马鸣碌等众将领都战死了。忠烈就瞪着眼看敌人说:“我就是(大明朝的)史阁部”。被(俘)押到南门,和硕豫亲王用“先生”(的名称)称呼他,劝他投降。忠烈大骂而死。当初,忠烈(留下)遗言:“我死后应葬(在)梅花岭上。”到这时,德威寻找史公的尸骨不能找到,就拿(他的)衣冠(代替尸骨)埋葬他(在梅花岭上)。 有人说:“扬州城被攻破时,有人亲眼看见忠烈穿青衣戴黑帽,骑着白马,跑出天(tian)宁门跳入长江而死,不曾死在城内。”自从有了这种话,长江南北就传说忠烈没有死。不久英山、霍山(抗清)义军大规模起义,都假托忠烈的名义(来号召群众),(就)好像陈涉(起义时)假托项燕(的名义)一样。吴中的孙兆奎因起兵失败,被俘押到南京。经略洪承畴同他有老交情,问(他)说:“先生在军中,(是否)确凿知道原扬州阁部史公真的死了呢,还没有死?”孙公回答说:“经略从北方来,(是否)确凿知道原(在)松山殉难的督师洪公真的死了呢,还是没有死?”洪承畴(听后)非常恼怒,急忙叫部下(把他)推出去杀了。 唉!(那些)成神成仙的荒唐无稽的说法,说颜太师因被杀而成仙,文少保也因彻悟“大光明”佛法像蝉脱壳一样遗下了躯壳而成佛,实际上(他们都)不曾死去,殊不知忠义是圣贤人传统的道德准则,那种凛然正气浩大磅礴,永远存留(在)天地之间,为什么一定要(问他的)面目形象是出世成仙成佛还是入世为人了呢?(那种关于他们成为)神仙的说法,正是(人们)所说的“画蛇添足”。就像忠烈的遗骨,(现在)已不可能找到了,(但)百年之后,我登上(梅花)岭,同朋友们谈起忠烈的忠言,没有(一个人)不泪如雨下,忠烈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人们眼前,(这也说明)不必去问他果真成仙成佛了没有,更何况假托他没有死而冒他的名义呢? 史可法的坟墓旁还有镇江姓钱的烈女之墓,也是乙酉那年在扬州,计五次自杀才得死去,自杀时告诉父母要将自己火化,不要将尸骨留在这污秽的土地,扬州人就把她葬在这里。江西人王猷定、陕西人黄遵岩、广东人屈大均曾为她作传、撰铭、写哀词。 但还有未能全被表彰出来的:我听说史可法的兄弟从翰林学士史可程以下,还有好几人,后来都到江都祭扫史可法墓。正逢英山霍山义军失败,捉到了托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清兵的大将把他押送到江都,下令让史氏门中的男子和妇女都来辨认,这时史可法的第八个弟弟已死,他的夫人年轻漂亮,为他守节,也出来看这个托名者,大将军看上了她的美色,想强迫娶她,夫人自杀而死。当时因为她出于大将所逼,人们慑于势而不敢表彰她。 可叹啊,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降清,在国家沦亡之际,不能保持节操,而写奏章谴责他,怎会知道在自己死后,竟然有弟媳妇凭女子之身继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辉绩呢?梅花像雪,芬香而不染尘埃,将来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马鸣禄副使等想必要列入从祀的位置,还应当另外建一室来祭祀夫人,再附上烈女一辈。
远处的岸边有小船三两只,淅淅的风吹着刚长出来的芦苇萧萧做响。江心沙洲宿雁冲破晓烟飞去。残月照在小桥上,小桥上的白霜显得更白,天渐渐的亮了。远远的路上行人渐渐的多起来。往来的人,无论是坐车的还是乘船的,都是为了名和利。
野人额上刻花纹长着黑牙齿,掠得人肉作为祭祀,还把他们的骨头磨成浆滓。
两岸猿声,还在耳边不停地啼叫不知不觉,轻舟已穿过万重青山。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
淡黄色的桂花,并不鲜艳,但体态轻盈。于幽静之处,不惹人注意,只留给人香味。不需要具有名花的红碧颜色。桂花色淡香浓,应属最好的。
当年和我一起赏花的人儿,如今细细查点,不足半数在身旁。
我的愁肠百绕千结阴郁不开,这一回我怀着失意的心情来到了异乡。
山上有茂盛的扶苏,池里有美艳的荷花。没见到子都美男子啊,偏遇见你这个小狂徒。
注释
(10)条贯:条理,道理。“见”同“现”。
(5)过:错误,失当。
333、务入:钻营。
以为鬼物:因黄石公的事迹较为离奇,语或涉荒诞,故有人认为他是鬼神之类,王充《论衡·自然》:“或曰······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公书。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
⑸乘鸾:《异闻录》:“开元中,明皇与申天师游月中,见素娥十余人,皓衣乘白鸾, 笑舞于广庭大桂树下。”
13、轨物:法度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