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她的英名凛冽长存于天地之间,闻她的芳名如胸怀霜雪一样高洁冰清。
《竹》李贺 古诗子(zi)可织成(cheng)《竹》李贺 古诗席送给美丽的姑娘纳凉;也可以裁制成钓竿,钓上大(da)鱼几筐。
浮云涌起高耸的山岳,悲风激荡深深的幽谷。
清晨早起下地铲除杂草,夜幕降披月光扛锄归去。
天的法式有纵有横,阳气离散就会死亡。
登上寺内最高的塔,放眼观看大千世界。
铺开小纸从容地斜写行行草草,字字有章法,晴日窗前细细地煮水、沏茶、撇沫,试着品名茶。
只要有知心朋友,四海之内不觉遥远。即便在天涯海角,感觉就像近邻一样。
伯强之神居于何处?天地和气又在哪里?
她们的歌声高歇行云,就担忧时光流逝而不能尽兴。
长夜里号角声悲壮似在自语,天空中的月色虽好谁与我共赏。
申伯建邑大工程,全靠召伯苦经营,墙垣厚实是坚城。宗庙也已修筑好,富丽堂皇面貌新。周王有物赐申伯,四马驾车真健劲(jin),带饰樊膺闪闪明。
京都豪富子弟争先恐后来献彩;弹完一曲收来的红绡不知其数。
飘泊不定的落魄生活,把诗人(ren)诗歌中慷概激昂之气消磨而尽。万念俱寂、对女子已经没有轻狂之念的人,却得到负心汉的名声。
“春禽喈喈旦暮鸣,最伤君子忧思情。”以春禽起兴极佳。春禽的和鸣确实最易引动游子的羁愁,这就是后来杜甫所说的“恨别鸟惊心”。鸟儿一般都是群飞群居,春天的鸟又显得特别活跃,鸣声特别欢快,自然引起孤独者种种联想。这里又是“旦暮鸣”,从早到晚鸣声不断,这于游子心理的刺激就更大了。下面他就自述他的愁情了。 “我初辞家从军侨,荣志溢气干云霄。”“军侨”即“侨军”,南北朝时由侨居南方的北方人编成的军队。“荣”、“溢”皆兴盛之状。这两句说他初从军时抱负很大,情绪很高。“流浪渐冉经三龄,忽有白发(fa)素髭生。”“渐冉”,逐渐。看来他从军很不得意,所以有“流浪”之感,他感到年华虚度,看到白发白须生出,十分惊心。“忽”字传出了他的惊惧。“今暮临水拔已尽,明日对镜忽已盈。”这里写他拔白发白须,晚上拔尽,第二天又长满了,这是夸张,类似后来李白的“朝如青丝暮成雪”,写他忧愁之深。“但恐羁死为(wei)鬼客,客思寄灭生空精(jing)。”“寄灭”,归于消灭。“空精”,化为乌有的意思。这两句意思是,只是担心长期居留在外,变为他乡之鬼。“每怀旧乡野,念我旧人多悲声。”因此他常常怀念故乡,一想起家乡亲人就失声痛哭。上面是此诗的第一部分,自述从军无成、思念家乡亲人的心情。 “忽见过客问向我,‘宁知我家在南城?’”“南城”,指南武县,在东海郡。“问向我”,打听“我”,寻找“我”。所以“我”便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是南城地方的人?”这就引出了下面一番话来。“答云:‘我曾居君乡,知君游宦在此城。”果然是从家乡来的人。“我行离邑已万里,方今羁役去远征。”“邑”,乡邑。这人看来也是投军服役,途中寻访早已来此的乡人,是有话要说。“来时闻君妇,闺中孀居独宿有贞名。”“孀居”即独居。这是说妻子在家中对他仍然情爱如昔。这里有一个“闻”字,说明这情况是这位乡人听说的,下句的“亦云”、“又闻”也是这样的意思。说她“朝悲”、“暮思”,又说她“形容憔悴非昔悦,蓬鬓衰颜不复妆(zhuang)。”极写妇人对丈夫的思念、对丈夫的忠贞,正如组诗第十二首《拟行路难·今年阳初花满林》所写:“朝悲惨惨遂成滴,暮思绕绕最伤心。膏沐芳余久不御,蓬首乱鬓不设簪。”鬓发乱也不想梳理,因丈夫不在身边,打扮又有什么意思呢。“见此令人有余悲,当愿君怀不暂忘!”“见此”的“见”,依上当亦听说的意思。乡人这一番话一方面可以起慰解愁情的作用,因为这个游子急于想知道家人的消息,乡人的“忽见”,可谓空谷足音了。另一方面又会撩乱他的乡愁,妻子在家中那般痛苦,时刻望他归去,会使他更加思念了。还有一层情况,这个乡人叙说的情事都是得之听闻,并非亲见,这对于久别相思的人来说又有些不满足,更会有进一步的心理要求了。这一部分差不多都是写乡人的告语,通过乡人的告语表现他的思归之情,这是“从对面写来”的方法,正与第一部分自述相映衬。 《拟行路难》多数篇章写得豪快淋漓,而这首辞气甚是纡徐和婉,通篇行以叙事之笔,问答之语,絮絮道来,看似平浅的话语,情味颇多。用问话方式写思乡之情,鲍照还有《代门有车马客行》,王夫之评之曰:“鲍有极琢极丽之作。……惟此种不琢不丽之篇,特以声情相辉映,而率不入鄙,朴自有韵,则天才固为卓尔,非一往人所望见也。”(《古诗评选》)王夫之对《代门有车马客行》的赞评亦可移之于这首《拟行路难》。
注释
23.芳时:春天。美好的时节。
①苦相:作者虚拟的人名,借此表示妇女的苦难。
28.江海下而百川:江海处于众多河流的下游。下,居……之下。
强近:勉强算是接近的
火爆声:烈火燃烧物品爆裂的声音。
①中岁:中年。好(hào):喜好。道:这里指佛教。
25.故:旧。
危浅:活不长,指生命垂危。危:微弱 浅:指不长
⑵投:本作“酘”(dòu),指再酿之酒。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