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箭靶已树起目标鲜明,大幅的布侯也挂定。
临当出发心怀惆怅,行进途中不时停驻。
为何贤臣品德虽同,却遭受不同结局?
子皮想让尹(yin)何治理(li)一个采邑。子产说:“尹何年轻,不知能否胜任。”子皮说:“这个人忠厚谨慎,我喜爱他,他一定不会背叛我的。让他到那里学习一下,就会更加懂得治理政事的方法。”子产说:“不行。一个人假如真正喜爱别人,那就应该让他得到好处。现在您喜爱别人,就想让他来管理政事,这就如同让一个还不会拿刀的人去割肉一样,多半会割伤自己。您的所谓爱人,只不过(guo)是(shi)伤害人家罢了,那么以后谁还敢求得您的喜爱呢?您在郑国如同房屋的栋梁,栋梁折断了,屋椽自然要崩塌,我也会被压在屋子底下,因此怎敢不把自己的全部想法说出来呢!譬如您有一块美丽的锦缎,您一定不肯让人用它来练习剪裁衣服。担任大官、治理大邑,这些都是人们身家性命之(zhi)所寄托,却让一个正在学习的人来担当。大官大邑与美丽的锦缎相比,不是更加贵重吗?我只听说过学好了然后才去管理政事,没听说过就用治理政事的方式来让他学习的。如果真这么做,一定会受到危害。比方打猎吧,射箭、驾车这一套练熟了,才能猎获禽(qin)兽;假若从来就没有登过车、射过箭和驾过车,总是为翻车发生事故(翻车压死)而提心吊胆,那么,哪里还顾得上猎获禽兽呢?”子皮说:“太好了!我这个人很笨。我听说过,君子总是努力使自己懂得那些重大的遥远的事情,小人总是使自己懂得那些微小的眼前(qian)的事情。我是个小人啊!衣服穿在我身上,我是知道加以爱惜的;大官、大邑,这是身家性命之所寄托,我却认为是遥远的事情而忽视它。假如没有您这番话,我是不会懂得这个道理的。从前我说过:‘您治理郑国,我治理我的封地,在您的庇荫之下,还是可以把封地治理好的。’从现在起才知道,这样做还是不够的。从今以后我请您允许,就是治理我的封地,也要听您的意见行事。”子产说:“人心的不同,就像人的面貌一样。我怎敢说您的面貌同我的一样呢?不过我心里认为危险的事情,还是要奉告的。”子皮认为子产非常忠实,所以就把郑国的政事委托给他。子产因此才能治理郑国。
牛郎和织女被银河阻隔,二人分别的时间这么漫长,织女心中哀怨,禁不住哭泣。每年才能相会一次,两人见面之后,又是多么的欢心啊。假如织女能够驾着鸾车在天空中飞行,每天晚上都能飞过银河,那该多好啊。
相逢时意气投合为君痛饮,骏马就拴在酒楼下垂柳边。才从军便作汉朝的羽林郎,一开始就随将军鏖战渔阳。
一进门老范就满地找牙,笑哈哈,挽住我的手臂问:你是谁?如此狼狈?
到山仰望暮时塔,松月向人送夜寒。
(陆机)是否还能听见华亭的别墅间的鹤唳?(李斯)是否还能在上蔡东门牵鹰打猎?
黄鹄不停地一个个远走高飞,哀哀鸣叫不止,不知前去投向何方。你们看那些追阳逐暖的群雁,各自有着谋取稻梁的术算。
暮云下旷远的沙漠纵马飞驰,秋日里辽阔的平原正好射雕。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婆媳相唤,一起去选蚕种。只有那栀子花开,独自摇曳庭院中。
注释
35.罅(xià):裂缝。
(10)廪食(lǐn sì)以数百人:拿数百人的粮食供养他。廪:粮食。食:供养。
⑺习家池:又名高阳池,位于湖北襄阳城南约五公里的凤凰山(又名白马山)南麓,建于东汉建武年间。《世说新语·任诞》刘孝标注引《襄阳记》:“汉传中习郁于岘山南,依范蠡养鱼法,作鱼池,池边有高堤,种竹及长楸,芙蓉菱芡覆水,是游宴名处也。山简每临此池,未尝不大醉而还,曰:‘此是我高阳池也。’襄阳小儿歌之。”
166. 约:准备。
⑸度:与“渡”通用,走过。
(63)徵:约之来,逐:随之去。徵逐,往来频繁。
⑽“单车”两句:一作“衔命辞天阙,单车欲问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