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在乾隆三十九年(nian)(1774年)十二月从京城里出发,冒着风雪启程,经过齐河县、长清县,穿过泰山西北面的(de)山谷,跨过长城的城墙,到达泰安。这(zhe)月28日,我和泰安知府朱孝纯从南边的山脚登山。攀行四十五里远,道路都是(shi)石板砌成的石级,那些台阶共有七千多级。泰山正南面有三条水道,(其中)中谷的水环绕泰安城,这就是郦道元书中所说的环水。我起初顺着中谷进去。(沿着小路)走了不到一半,翻过中岭,再沿着西边的水道走,就到了泰山的巅顶。古时候登泰山,沿着东边的水道进入,道路中有座天门。这东边的山谷,古时候称它为“天门溪水”,是我没有到过的。现在(我)经过的中岭和山顶,挡在路上的像门槛一样的山崖,世上人都称它为“天门”。一路上大雾弥漫、冰冻溜滑,石阶几乎无法攀登。等到已经登上山顶,只见青山上覆盖着白雪,(雪)光照亮了南面的天空。远望夕阳映照着泰安城,汶水、徂徕山就像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停留在半山腰处的云雾,又像是一条舞动的飘带似的。
桑树的枝条柔柔的垂摆,采下(xia)的桑叶翩翩飘落。
人潮汹涌,马蹄下尘土飞扬;月光洒遍每个角落,人们在何处都能看到明月当头。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gu)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那里就住着长生不老的丹丘生。
归附故乡先来尝新。
巡视地方祭祀南岳,何等寂寥,当年的先人已早离去。
人追攀明月永远不能做到,月亮行走却与人紧紧相随。
蟋蟀在草丛中幽凄地鸣叫着,梢头的梧桐叶子似被这蛩鸣之声所惊而飘摇落下,由眼前之景,联想到人间天上的愁浓时节。在云阶月地的星空中,牛郎和织女被千重关锁所阻隔,无由相会。牛郎和织女一年只有一度的短暂相会之期,其余时光则有如浩渺星河中的浮槎,游来荡去,终不得相会聚首。
您先前要我的文章古书,我始终没有忘记,只是想等到有几十篇后再一起带给您而已。吴二十一(名武陵,排行二十一)来我这里,说您写有"醉赋"及"对问",非常好,可要寄给我一本。我近来也喜欢写文章,与在京都时很不一样,想与您这样的人说说话,可受到很严的限制,无法实现,趁着有人南来,给您一封信打探一下您的生活情况(死生,偏义复词,只指"生"),(信)不能详尽(地表达我的意思)。宗元向您问好。
大赦文书一日万里传四方,犯有死罪的一概免除死刑。
直到它高耸入云,人们才说它高。
落日的影晕映入了深林,又照在青苔上景色宜人。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沾白盐饮美酒,人生不得意也要尽欢,别学周朝的夷齐品行高洁,不食周粟,我拿着皇上的金子买酒喝。
门前有车马经过,这车马来自故乡。
注释
无以致疑:不会发现疑问;无以:没有用来……的(办法);致:求得。
②塞:边界要塞之地,这里指西北边疆。
⑵掌中轻:汉成帝皇后赵飞燕“体轻,能为掌上舞”(《飞燕外传》)。
⑵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33)三闾大夫:楚国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官。
(50)湄: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