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伏虎身上落满胡尘,游海滨听渔歌唱晚。
上大夫壶遂说:“从前,孔子为什么要写《春(chun)秋》呢?”太史(shi)公说:“我曾听董生说过:‘周朝的政治衰落破败之时,孔子出任鲁国的司寇,诸侯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他的建议不会被接受了,他的政治主张再也行不通了,于是评判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的是是非非,以此作为天下人(ren)行动的准则,贬抑天子,斥退诸侯,声讨大夫,以阐明王道。’孔子说:‘我想把我的思想用空话记载下来,但不如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来表现更加深刻、明显。’《春秋》,从上而言,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的政治原则;从下而言,辨明了为人处事的纲纪,分清了疑惑难明的事物,判明了是非的界限,使犹豫不决的人拿定了主意,褒善贬恶,崇敬贤能,排抑不肖,保存已经灭亡了的国家,延续已经断绝了的世系,补救政治上的弊端,兴起已经荒废的事业,这(zhe)些都是王道的重要内容。《易经》显示了天地、阴阳、四时、五行的相互关系,所以长于变化;《仪礼》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长于行动;《尚书》记载了上古先王的事迹,所以长于从政;《诗经》记载了山川、溪谷、禽兽、草木、雌雄、男女,所以长于教化;《乐记》是音乐所以成立的根据,所以长于调和性情;《春秋》明辨是非,所以长于治理百姓。因此,《仪礼》是用来节制人的行为的,《乐记》是用来激发和穆的感情的,《尚书》是用来指导政事的,《诗经》是用来表达内心的情意的,《易经》是用来说明变化的,《春秋》是用来阐明正义的。把一个混乱的社会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没有比《春秋》更有用了。《春秋》全书有数万字,其中的要点也有数千。万物万事的分离与聚合,都记在《春秋》里了。《春秋》中,臣杀君的有三十六起,亡国的有五十二个,诸侯四处奔走仍然不能保住国家政权的不计其数。观察他们所以会这样的原因,都在于失去了根本啊!所以《周易》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因此说,‘臣杀君,子杀父(fu),不是一朝一夕才这样的,而是长时期逐渐形成的’。所以,一国之君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当面有人进谗他看不见,背后有窃国之贼他也不知道。身为国家大臣的不可以不知道《春秋》,否则,处理一般的事情不知怎样做才合适,遇到出乎意料的事变不知用变通的权宜之计去对付。作为一国之君和一家之长却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蒙受罪魁祸首的恶名。作为大臣和儿子的不懂得《春秋》中的道理,一定会因为阴谋篡位和杀害君父而被诛杀,得一个死罪的名声。其实,他们都以为自己在干好事,做了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受了毫无根据的批评而不敢反驳。因为不通礼义的宗旨,以至于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做国君的不像国君,大臣们就会犯上作乱;做大臣的不像大臣,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就是没有伦理道德;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四种行为,是天下最大的过错。把这四种最大的过错加在这些人身上,他们也只能接受而不敢推托。所以《春秋》这部书,是关于礼义的主要经典著作。礼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法的作用是除恶于已然;法的除恶作用容易见到,而礼的防患作用难以被人们理解。”
我忧愁的是像今晚这般欢饮的春夜太短暂了,我不再推辞说您又将我的酒杯斟得太满。既然有酒可喝再怎么样也得打起精神来,人生能有多长呢?
天啊!请问世间的各位,爱情究竟是什么,竟会令这两只飞雁以生死来相对待?
落日昏暮,高耸的城郭已望不见,只见乱岩层叠的群山无数。我难忘临别的叮嘱:“韦郎这一去呀,怎能忘记你交付给我的玉环信物。”“最要紧是记住早早归来,我怕红萼孤独无人为我作主。”即使有并州制造的锋快剪刀也枉然,亦难以剪断万缕离愁别苦。
一直玩到没了兴致才乘舟返回,却迷途进入藕花池的深处。
在晚年遇到了您二位像崔州平和崔瑗这样的朋友,华发之际同衰共荣。
如今有人把琼玉般的积雪踏碎,
岔道分手,实在不用儿女情长,泪洒衣裳。
其一
夏、商、周三王朝之所以能长期维持统治,其原因就在于它们创设了教育、辅导太子的这套制度。到秦朝却不是这样。秦朝的风俗本来就不崇尚谦让,它崇尚的是奸诈;本来就不崇尚礼义,它崇尚的是刑罚。秦始皇派赵高做胡亥的老师,教他学习断案判刑。胡亥所学的,不是斩首级、割鼻子,就是灭人家的三族。所以,胡亥头天当上皇帝,第二天就用箭射人,把忠心进谏的人说成诽谤朝廷,把有远见卓识的人说成妖言惑众,他把杀人看做割草一样。难道说这仅仅是胡亥天性凶残恶毒吗?主要是赵高诱导胡亥学习的内容不符合正道的缘故。
人死去就像堕入漫漫长夜,沈睡於黄泉之下,千年万年,再也无法醒来。
拂晓朱门列戟,撩开帏帐就看见碧嶂一排排。
注释
③盼千金游子何之:殷勤盼望的情侣到哪里去了。何之,往哪里去了。千金:喻珍贵。千金游子:远去的情人是富家子弟。
⑺樽罍溢九酝:樽罍指陈酒的器皿。九酝:美酒名。
⑸俱:全,都。看花人:此处双关进士及第者。唐时举进士及第者有在长安城中看花的风俗。
五刑:秦汉时五种刑罚,见《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葅其骨肉于市。”
③理:温习,重复地弹奏。秦筝:即筝,原出于秦地。《旧唐书·音乐志》:“筝.本秦声也。相传为蒙恬所造,非也。制与瑟同而弦少。案京房造五音准,如瑟、十三弦,此乃筝也。”
49. 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