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纤秀的弯眉下明眸转动,顾盼之间双目秋波流光。
当红日西下,大地山川一片寂静的时候,它又自松林间吹起,响起一片松涛声。
屋前面的院子如同月光照射。
恭恭敬敬地拜读丈夫用素帛写的信,信中究竟说了些什么?书信的前一部分是说要增加饭量保重身体,书信的后一部分是说经常想念。
九月九日茱萸成熟,插鬓时发现鬓发已经白了许多,伤心!
茂盛的春草,在秋天还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绿色。高大挺直的松树,夏季的树荫(yin)凉爽。
我家有(you)娇女,小媛和大芳。
总有奸臣当道犹如浮云遮日,长安望不见心中郁闷长怀愁。
陈万年是朝中显赫的大官,有一次陈万年病了,把儿子陈咸叫来跪在床边训话。一直说到半夜,陈咸打了瞌睡,头碰到了屏风。陈万年很生气,想要拿棍子打他,说:“我作为父亲教育你,你反而打瞌睡,不听我的话,这是什么道理?”陈咸赶忙跪下叩头认错,说:“我完全明白您所说的话,主要的意思是教我要对上司要奉承拍马屁罢了!”陈万年没有再说话。
宦官骑马飞驰不敢扬起灰尘,御厨络绎不绝送来海味山珍。
身像飘浮的云,心像纷飞的柳絮,气像一缕缕游丝。
桂花带露开放,香气袭人(ren),流水击打溪石,叮咚有声。
分清先后施政行善。
然而,当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了。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色一点也没改变。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做官的人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中国之大,能有几个人呢?但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大义所激励,踏上死地也不回头,又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追捕同党的人遍于天下,终于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抗击,使阉党不敢再株连治罪;魏忠贤也迟疑不决,畏惧正义,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直到当今的皇上即位,(魏忠贤畏罪)吊死在路上,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 由此看来,那么如今这些高官显贵们,一旦犯罪受罚,有的脱身逃走,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也有的剪发毁容、闭门不出,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处的,他们那可耻的人格,卑贱的行为,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因此周蓼洲先生的忠义显露在朝廷,赠给他的谥号美好而光荣,在死后享受到荣耀;而这五个人也能够修建一座大坟墓,在大堤之上立碑刻名,所有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没有不跪拜流泪的,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不这样的话,假使让这五个人保全性命在家中一直生活到老,尽享天年,人人都能够像奴仆一样使唤他们,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在墓道上扼腕惋惜,抒发他们有志之士的悲叹呢?所以我和我们同社的诸位先生,惋惜这墓前空有一块石碑,就为它作了这篇碑记,也用以说明死生意义的重大,(即使)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 几位有声望的士大夫是:太仆卿吴因之先生,太史文文起先生,姚孟长先生。
体恤厚待夭亡疾病之人,慰问孤男寡女送温暖。
如果有人前来向你请教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回答;前来诉说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追问;在你面前谈论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参与;态度野蛮好争意气的,别与他争辩。所以,一定要是合乎礼义之道的,才给予接待;不合乎礼义之道的,就回避他;因此,对于恭敬有礼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宗旨;对于言辞和顺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内容;态度诚恳的,才可与之论及道的精深义蕴。所以,跟不可与之交谈的交谈,那叫做浮躁;跟可与交谈的不谈那叫怠慢;不看对方回应而随便谈话的叫盲目。因此,君子不可浮躁,也不可怠慢,更不可盲目,要谨慎地对待每位前来求教的人。《诗经》说:“不浮躁不怠慢才是天子所赞许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家人虽然在万里传来亲人之消息,好好安心在毡城不要常将家相忆。
我同龄的好友魏用晦任吴县县令未(wei)满三年,因考绩列入优等被调入京城担任给事中。魏君任吴县县令期间有恩于民,离(li)任时,百姓设法挽留却未能成功,魏君也舍不得离开他的百姓,于是有热心人便画了一幅《吴山图》来送给他。
白袖被油污,衣服染成黑。
注释
逢:碰上。
我亦飘零久:飘零,漂泊。作者康熙五年(1666年)中举,掌国史馆典籍,五年后因父病告归,康熙十五年(1676年)又入京在纳兰性德家教书,两度客居京师,故有飘零异乡之感。
⑹倚:明吕远本作“寄“,《读词偶得》曾采用之。但”寄“字虽好,文意比较晦,今仍从《花庵词选》与通行本、作“倚”。
16.匡衡:字雅圭,汉朝人。抗疏:指臣子对于君命或廷议有所抵制,上疏极谏。
2.蓼(liǎo)洲周公: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苏州)人。万历年间进士,曾官福州推官、吏部主事、文选员外郎等职,因不满朝政,辞职归家。东林党人魏大中被逮,途经吴县时,周顺昌不避株连,曾招待过他。后周顺昌被捕遇害。崇祯年间,谥忠介。
6. 紫气:传说老子西游,函谷关令尹喜见有紫气东来,知有圣人将要过关,果然老子骑着青牛来了,尹喜便请他写下了《道德经》。
(24)颜师古《急就篇注》:“素,谓绢之精白者,即所用写书之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