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一个(ge)春季没和西湖谋面,怕见外边这花香日暖的(de)春天。窗外的雨应和着我的泪水,挥动着我手中的笔管吐诉情感,心中的思念那么长,信笺却这么短,我怎么能够把话说得完。
大雁南归,声声鸣叫,使人断肠的鸣声消失在布着丝丝残云的碧空中。窗外飘下了纷纷扬扬的雪花,室内垂直地升起了一缕炉烟。在微微烛光的映照下她头上插戴(dai)着明亮的凤钗,凤钗上所装饰(shi)的人胜首饰那么轻巧。
把君山削去(qu)该有多好,可让洞庭湖水平铺开去望(wang)而无边。巴陵的美酒饮不尽,共同醉倒于洞庭湖的秋天。
您问归期,归期实难说准,巴山连夜暴雨,涨满秋池。
真诚地奉劝我的朋友再干一杯美酒,向西出了阳关就难以遇到故旧亲人。
游子长吁互相劝导勉励,为什么要来吴关啊?
田租赋税有个固定期限,日上三竿依然安稳酣眠。
高松上挂着佼好的月亮,空空的山谷里一派清秋肃穆。
浓密的柳阴遮住了黄鹂的倩影,也听不到它的歌唱。蝴蝶翻飞于鲜花上,不知是庄周还是蝴蝶令人迷惘。我知道自己的两鬓已白,就像当年的潘郎。我没有用罗衫遮掩面庞,只是把眼泪偷偷掩藏。回忆往事,飞逝的时光令我畏惧。早春再回人间,我偷偷地看一看那落着细雨的池塘,不由得暗自神伤,只见一朵梅花正绽开一半,含情脉脉,宛如徐妃的半面粉妆。
想到他们的尸骨暴露在荒野,无人认领,于是我就带着两个童仆,拿着畚箕和铁锹,前去埋葬他们。两名童仆脸上流露出为难的情绪。我说:“唉,我和你们,本像他们一样啊。”两名童仆怜悯地淌下眼泪,要求一起去。于是在旁边的山脚下挖了三个坑,把他们埋了。随即供上一只鸡、三碗饭,一面叹息,一面流着眼泪,向死者祭告说: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秦国的篝笼齐国的丝带,还有作盖头的郑国丝绵织品。
春风中一株株杨柳树,沿着御河两岸呈现出一片绿色。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人世间的事情,如同流水东逝,说过去就过去了,想一想我这一生,就像做了一场大梦,以前的荣华富贵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醉乡道路平坦,也无忧愁,可常去,别的地方不能去。
漫跨着金鞍,权贵们犹叹芳踪难寻,谅也不信这书斋里别有春景。
深夜从沉醉中一觉惊醒,只见荒村萧索江水茫茫,找不到栖身的席草充饥的米粮。
为何浮云漫布泛滥天空啊,飞快地遮蔽这一轮明月。
注释
逮:及,到
⑤秦楼:秦穆公女弄玉与其夫萧史所居之楼。此指王雱妻独居之所。
圃:种植菜蔬、花草、瓜果的园子。行圃,即指在园子里散步。
⑵云:助词,无实义。
陆德明释文:“冷风,泠泠小风也。”余善:不尽的和美之感。善:美好。《庄子·逍遥游》:“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
(12)燃犀:《晋书·温峤(jiào)传》载峤至牛渚矶,人言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著赤衣者。”
⑴山行:一作“山中”。
④待罪居东国:这里运用的是典故。指周成王听信谗言后,周公曾到东方避祸三年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