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横曳戈矛前往战场,身经百战,只是因为受皇恩眷顾太深了。
伏虎身上落满胡尘,游海滨听渔歌唱晚。
只有它———经过了一年辛勤耕耘的老牛,闲适地躺在山坡上,嚼着草,沐浴着金色的夕阳。
关闭什么门使得天黑?开启什么门使得天亮?
没到东山已经将近一年,归来正好赶上耕种春田。
司马错和张仪在秦惠王面前进行了一场争论。司马错要攻打蜀国,张仪说:“不如攻打韩国。”秦惠王说:“请你们说说各自的见解,让我听听。”
离别山川湖泽已久,纵情山林荒野心舒。
原野上火光冲天 ,火势盛大,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又吓得急忙躲藏起来。
远山随着空阔的长天没入(ru)了大海,我倚着高楼遥望海天之际,风势劲急黄昏时暮潮刚刚涌起。帘外斑鸠啼叫,周围一片细雨,几处闲置的冬田,隔河对岸开台春耕,趁着春雨锄地。嫩叶如烟雾缭绕着柳梢泛出新绿,想如今,这如烟的新绿定已染得西湖翠碧。我还记得当年在湖山深处隐居,两三株杨柳将柴门掩闭。
翠绿色的栏杆外绣帘儿低垂,猩红的屏风上画着草木花卉。
歌喉清脆又婉转,韵律往复又回环。舞姿婀娜轻盈,脚踏节拍飞转,红裙飞舞眼缭乱。
最近“我”心情闲散,寂寞不语,于是就携带着手杖去观赏山水。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ren)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小韦哥从长安来,现在要回归长安去。
那儿有很多东西把人伤。
君主的尊贵,就好像宫殿的厅堂,群臣就好像厅堂下的台阶,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设置多层台阶,厅堂的侧边远离地面,那么,堂屋就显得很高大;如果没有台阶,厅堂的侧边靠近地面,堂屋就显得低矮。高大的厅堂难以攀登,低矮的厅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治理国家的情势也是这样。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了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还有官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俗话说:“欲投鼠而忌器。”这是个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们怕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那些接(jie)近皇帝的尊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义来约束正人君子,所以对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因此,刺额、割鼻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按照礼的规定:臣子不能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匹年岁大小,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就要受到处罚;见到君主用的扶几和手杖就要起身;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辇车就要下车恭候;进入宫殿的正门就得小步快走(zou);对于君主的宠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主有不敬行为,是为了尊重大臣,勉励他们保持节操。现在从诸侯王、列侯到三公等高级官员,都是天子理应郑重地以礼相待的人物,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伯舅,而如今却使他们与平民(min)百姓一样接受刺额、割鼻、剃须发、剁脚、笞打、辱骂、斩首示众等刑罚,这样不是正如厅堂没有台阶一样吗?遭受杀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吗?不讲廉耻伦理,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不是会虽处于朝廷之上却有像刑徒罪隶那样无耻之心了吗?至于秦二世被杀的望夷官事变,秦二世亲近被判重罪的赵高,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结果。
注释
(5)迤:往。
[1]《白马篇》曹植 古诗:又名“游侠篇”,是曹植创作的乐府新题,属《杂曲歌·齐瑟行》,以开头二字名篇。
20.自终:过完自己的一生。
⑻兹:声音词。此。
(10)李斯:秦国宰相。
12. 贤:有才德。
车盖:古时车上的篷盖,像雨伞一样,呈圆形。
〔14〕出官:(京官)外调。
将:伴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