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子皮想让尹何治理一个(ge)采邑。子产说:“尹何年轻,不知能否胜任。”子皮说:“这个人忠厚谨慎,我(wo)喜爱他,他一定不会背叛我的(de)。让他到那里学习一下,就会更加懂得治理政事的方法。”子产说:“不行。一个人假如真正喜爱别人,那就应该让他得到好(hao)处。现在您喜爱别人,就想让他来管理政事,这就如同让一个还不会拿刀的人去割肉一样,多半会割伤自己。您的所谓爱人,只不过是伤害人家罢了,那么以后谁还敢求得您的喜爱呢?您在郑国如同房屋的栋梁,栋梁折断了,屋椽自然要崩塌,我也会被压在屋子底下,因此怎敢不把自己的全部想法说出来呢!譬如您有一块美丽的锦缎,您一定不肯让人用它(ta)来练习剪裁衣服。担任大官、治理大邑,这些都是人们身家性命之所寄托,却让一个正在学习的人来担当。大官大邑与美丽的锦缎相比,不是更加贵重吗?我只听说过学好了然后才去管理政事,没听说过就用治理政事的方式来让他学习的。如果真这么做,一定会受到危害。比方打猎吧,射箭、驾车这一套练熟了,才能猎获禽兽;假若从来就没有登过车、射过箭和驾过车,总是为翻车发生事故(翻车压死)而(er)提心吊胆,那么,哪里还顾得上猎获禽兽呢?”子皮说:“太好了!我这个人很笨。我听说过,君子总是努力使自己懂得那些重大的遥远的事情,小人总是使自己懂得那些微小的眼前的事情。我是个小人啊!衣服穿在我身上,我是知道加以爱惜的;大官、大邑,这是身家性命之所寄托,我却认为是遥远的事情而忽视它。假如没有您这番话,我是不会懂得这个道理的。从前我说过:‘您治理郑国,我治理我的封地,在您的庇荫之下,还是可以把封地治理好的。’从现在起才知道,这样做还是不够的。从今以后我请您允许,就是治理我的封地,也要听您的意见行事。”子产说:“人心的不同,就像人的面貌一样。我怎敢说您的面貌同我的一样呢?不过我心里认为危险的事情,还是要奉告的。”子皮认为子产非常忠实,所以就把郑国的政事委托给他。子产因此才能治理郑国。
走啊走啊日久远,人疲马乏又渴又饥。
斜月透进碧纱窗照进来,月色下显得周围都光线分外深沉。女主人愁思环绕,更有秋虫悲鸣,泪水沾湿了衣襟。
野外的烟气冰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
元宵节的繁灯丽彩夺去了明月的光华,喧闹的戏鼓声一直响至天亮。习俗风情与以前没什么两样,只是人到中年,情味有些凄凉。
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小马驹。
若你可怜我此时的处境,就将棺木为我打开吧,我愿意陪伴你共赴黄泉。
我们相识有三年,日子如同做梦一般。如今你要去吴中故园,我有心打发黄狗随你身边。以便来来往往把相互的音信递传。如果到松江渡口时招呼渡船,不要惊动那里的白鹭双鸳,因为她们都是我旧时相识。有名的四桥我都看遍,足迹遍布那里的水水山山。
怀愁之人最怕听到鸿雁鸣叫,云山冷寂更不堪落寞的过客。
锲(qiè)而舍之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lan)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这老夫,真不知哪是要去的地方, 荒山里迈步艰难,越走就越觉凄伤。
树皮洁白润滑树干有四十围,青黑色朝天耸立足有二千尺。
酒杯之中自然死生没有差别,何况世上的万事根本没有是非定论。
注释
⑸散:一作“罢”。
(8)国中:都城中。国:城。
1.赵惠文王十六年:公元前283年。赵惠文王,赵国君主,名何。
鲜(xiǎn):少。
12.伯牙弦绝:《吕氏春秋·本味》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知其志在太山、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此处是将辛弃疾引为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