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云霓越聚越多忽离忽合,五光十色上下飘浮荡漾。
竹子刚生时,只是一寸长的嫩芽,可是却节、叶俱全。从蝉腹、蛇鳞般的小笋,长到挺直的几丈高的巨竹,从来都是有节有叶的。可是现在的人画(hua)竹时,却是一节一节的接起来,一叶一叶地堆上去,这样做哪里还有竹子呢?所以说画竹,一定要心里有完整的竹子,拿着笔凝神而视,就能看到自己心里想要画的竹子了。这时快速地跟着自己的所见去画,去捕捉看到的形象,就像兔子跃起、鹘鸟降落一样迅速。这是与可教给我的。我不能做到,但心里却明白这样做的道理。既然心里明白应该这样做,却不能做到,认识和行动不统一,理解道理和实际操作不能一致,这都是学习不够的毛病。所以,常常是对事情心里了解而不能熟练地去做,平时自以为很清楚,但事到临头却忽然不明白了,难道只有画竹才是如此吗!子由写了《墨竹赋》给与可,说:“庖丁,是宰牛的,可是(他讲的道理)却为养生的人所采纳;轮扁,是制造车轮的,可是(他的经验)却被读书人所运用。现在,您在画竹上所寄托的思想情感,我以为是有道者的认识,难道不是吗?“子由从来不画画,所以,只知道大致的意思而已。而像我呢,不只是理解与可的绘画理论,还学得了他的绘画方法。 起初,与可对自己的墨竹画并不看重。各地拿着丝绢前来求画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找上门来。与可很厌烦,把丝绢抛在地上骂道:“我要拿这些丝绢去做袜子!“致使士大夫把这当成话柄相传。后来,与可自洋州回京师,我去徐州任知州,与可跟我说:“我近来告诉士大夫们说:我们墨竹画派近在彭城,你们可以去那里求画。这回袜子材料(liao)应当集中到你那里了。“信(xin)尾还写了一首诗,其中说道:“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我向与可说:“竹子长万尺,应该用二百五十匹绢,我知道您是懒怠做画,只是想要得到这些绢而已!“与可无言可对,就说:“我说错了,世上哪里有万尺长的竹子呢?“我对这做出了解释,回答他的诗说:“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笑道:“苏公真善辩啊!若有二百五十匹绢,我就要买田还乡养老了。“随着把他所画的《筼筜谷偃竹》赠给了我,说:“这竹子只不过数尺,却有万尺的气势。“筼筜谷在洋州,与可曾经让我作《洋州三十咏》诗,《筼筜谷》就是其中的一首。我的诗说:“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那天正和他的妻子在谷中游赏,烧笋当晚饭吃,打开信封看到诗,禁不住大笑,把嘴里的饭喷了满桌子。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死于陈州。那一年的七月七日,我在湖州晾书画,见到这幅墨竹图,便停止了晾书,失声痛哭起来。以前曹操祭奠桥公文中有车过坟前就会腹痛的话,而我也记载下来过去和与可开玩笑的话,可以看出我和与可之间的亲密、深厚的情谊。
门前有客人从远方万里而来,问我是哪里人。我提起衣服去寻访,果然找见了自己心中所喜悦的友人。他见到我很激动,挽着衣衫对我哭泣。叹息之后他便对我陈述起自己的经历。他本来自朔方,但从北边迁徙(xi)到了南方吴越,今天已是吴越之人了。但这迁徙的日子还没有结束,他还在不断迁徙,这次是要迁去西边的秦国了。如此频繁的迁徙,究竟哪里才是自己的定所呢?
我曾经评论义帝;称他是天下的贤君。仅仅是派遣沛公入关而不派遣项羽,在稠人广众之中识别卿子冠军(jun)、并且提拔他做上将军这两件事,若不是贤明之君能做到这些吗?项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杀(sha)死了卿子冠军,义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项羽谋杀义帝,就是义帝杀了项羽,这用不着智者指点就可知道了。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中途谋杀义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实岂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争而却没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一定是从这时就开始了。在项羽杀卿子冠军之时,项羽和范增并肩侍奉义帝,还没有确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虑,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了他,不能杀他就离开他,岂不是毅然决然的男子汉吗?范增年龄已经七十岁,意见相合就留下来,意见不合就离开他,不在这个时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却想依靠项羽而成就功名,浅陋啊!即使这样,范增还是被汉高祖所畏惧。范增不离去,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jie)呀!
叫前面的望舒作为先驱,让后面的飞廉紧紧跟上。
眼睁睁吹翻了这家,吹伤了那家,只吹得江水枯竭鹅飞罢!
风停了,庭花尽凋零。看珠帘之外,雪瓣成堆,红蕊层层。须牢记海棠花开过后,正是伤春时节。
云中仙君怎么(me)都不见了?我竟通宵达旦独自悲秋。
重阳节到了也不知道,放船载酒任水漂流。
可以四海翱翔后,(你)能将它怎么样?
仿佛看到四五个美丽的仙女,飘飘袅袅飞下九天来。
等到殷朝兴起又使他灭亡,他的罪过又是什么?
你将在沙漠留恋地回望京都夜月,梦魂定会越过湖山见到杭城春景。
注释
1.软:一作“嫩”。
⑵举棹:括号里的“举棹”“年少”,均为和声。
②特地:特别。
(43)修孕妇之墓:纣王残暴,曾剖孕妇子腹,观看胎儿。武王克殷后,为被残杀的孕妇修墓。
⑷帘中女儿惜春莫:“帘中”与上句为顶针续麻格。“莫”,“暮”的古字。
丙辰: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
⑷著花: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