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枯败的槲叶,落满了荒山的野路;淡白的枳花,鲜艳地开放在驿站的泥墙上。
林壑久已荒芜,石道上都长满蔷薇。
如果当时事理难明,就让李白服罪,那么,现在谁又能将此事上报朝廷呢?
远送你从这里就要分别了,青山空自惆怅,倍增离情。什么时候能够再举杯共饮,昨天夜里我们还在月色中同行。各郡的百姓都讴歌你,不忍心你离去,你在三朝为官(guan),多么光荣。送走你我独自回到(dao)江村,寂寞地度过剩下的岁(sui)月。
所征的士卒懦怯而不能战斗,再加上南方炎热,难以远行。
谁能爱我高尚的品格和情调?却都喜欢时下正流行的俭妆。
公子王孙竞相争逐在后面,貌美的女子流泪湿透了罗巾。
我从投降以来,身处(chu)艰难困境,一人独坐,愁闷苦恼。整天看不见别的,只见到些异族之人。我戴不惯皮袖套,住不惯毡幕,也只能靠它们来抵御风雨;吃不惯腥羶的肉,喝不惯乳浆,也只能用它们来充饥解渴。眼看四周,有谁能一起谈笑欢乐呢?胡地结着厚厚的坚冰,边塞上的土被(bei)冻得裂开,只听见悲惨凄凉的风声。深秋九月,塞外草木凋零,夜晚不能入睡,侧耳倾听,胡笳声此起彼伏,牧马悲哀地嘶叫,乐曲声和嘶鸣声相混,在边塞的四面响起。清晨坐起来听着这些声音,不知不觉地流下泪水。唉,子卿,我难道是铁石心肠,能不悲伤?
夜雨一点点淋在梧桐树叶上,秋声难禁,打在芭蕉上,惹人愁思不断。半夜时分梦里回到了故乡。醒来只见灯花垂落,一盘残棋还未收拾,可叹啊,我孤单地留滞在新丰的旅(lv)馆里。靠在枕边,十年的经历,远在江南的双亲,都浮上心头。
公元548年十月(梁太清二年),大盗篡国,金陵沦陷。我于是逃入荒谷,这时公室私家均受其害,如同陷入泥途炭火。不想后来奉命由江陵出使西魏,却有去无归。可叹梁朝的中兴之道,竟消亡于承圣三年。我的心情遭遇,正如率部在都城亭内痛哭三日的罗宪,又如被囚于别馆三年的叔孙婼。按照天理,岁星循环事情当能好转,而梁的灭亡却物极不反了。傅燮临危只悲叹身世,无处求生;袁安居安常念及王室,自然落泪。以往桓君山的有志于事业,杜(du)元凯的生平意趣,都有著作自叙流传至今。以潘岳的文彩而始述家风,陆机的辞赋而先陈世德。我庾信刚到头发斑白之岁,即遭遇国家丧乱,流亡远方异域,直到如今暮年。想起《燕歌》所咏的远别,悲伤难忍;与故国遗老相会,哭都嫌晚。想当初自己(ji)原想象南山玄豹畏雨那样藏而远害,却忽然被任命出使西魏,如同申包胥到了秦庭。以后又想象伯夷、叔齐那样逃至海滨躲避做官,结果却不得不失节仕周,终于食了周粟。如同孔嵩道宿下亭的旅途漂泊,梁鸿寄寓高桥的羁旅孤独。美妙的楚歌不是取乐的良方,清薄的鲁酒也失去了忘忧的作用。我只能追述往事,作成此赋,暂且用来记录肺腑之言。其中不乏有关自身的危苦之辞,但以悲哀国事为主。 我年已高而归途遥远,这是什么人间世道啊!冯异将军一去,大树即见飘零。荆轲壮士不回,寒风倍感萧瑟。我怀着蔺相如持璧睨柱之志,却不料为不守信义之徒所欺;又想象毛遂横阶逼迫楚国签约合纵那样,却手捧珠盘而未能促其定盟。我只能象君子钟仪那样,做一个戴着南冠的楚囚;象行人季孙那样,留住在西河的别馆了。其悲痛惨烈,不藏于申包胥求秦出兵时的叩头于地,头破脑碎;也不减于蔡威公国亡时的痛哭泪尽,继之以血。那故国钓台的移柳,自非困居玉门关的人可以望见;那华亭的鹤唳,难道是魂断河桥的人再能听到的吗! 孙策在天下分裂为三之时,军队不过五百人;项籍率领江东子弟起兵,人只有八千。于是就剖分山河,割据天下。哪里有号称百万的义师,竟一朝卷甲溃败,让作乱者肆意戮杀,如割草摧木一般?长江淮河失去了水岸的阻挡,军营壁垒缺少了藩篱的坚固,使得那些得逞一时的作乱者得以暗中勾结,那些持锄耰和棘矜的人得到乘虚而入的机会。莫不是江南一带的帝王之气,已经在三百年间终止了吗!于此可知并吞天下,最终不免于秦王子婴在轵道旁投降的灾难;统一车轨和文字,最终也救不了晋怀、愍二帝被害于平阳的祸患。呜呼!山岳崩塌,既已经历国家危亡的厄运;春秋更替,必然会有背井离乡的悲哀。天意人事,真可以令人凄怆伤心的啊!何况又舟船无路,银河不是乘筏驾船所能上达;风狂道阻,海中的蓬莱仙(xian)山也无可以到达的希望。因踬者欲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操劳者须歌咏自己所经历的事。我写此赋,为陆机听了拍掌而矣,也心甘情愿;张衡见了将轻视它,本是理所当然的。
他还说:“贡献大的人,他用来供养自己的东西多,妻室儿女都能由自己养活。我能力小,贡献少,没有妻室儿女是可以的。再则我是个干体力活的人,如果成家而能力不足以养活妻室儿女,那么也够操心的了。一个人既要劳力,又要劳心,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做到啊!”
注释
3.京口:古城名。故址在江苏镇江市。
9.惟:只有。
2.同儿辈赋句:和儿女们一起做关于还没开放的海棠花的诗。
④枭骑:勇健的骑兵战士。驽(nú)马:劣马,此诗中指疲惫的马。
⑹“汉箭”句:意谓清晨宋军便万箭齐发,向金兵发起进攻。汉:代指宋。金仆姑:箭名,见《左传·庄公十一年》。
32.抵罪:因犯罪而受相应的惩罚。
入: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