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君主的尊贵,就好像宫殿的厅堂,群臣就好像厅堂下的台阶,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设置多层台阶,厅堂的侧边远离地面,那么,堂屋就显得很高大(da);如果没有台阶,厅堂的侧边靠近地面,堂屋就显得低矮。高大的厅堂难以攀登,低矮的厅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治理国家的情势也是这样。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了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还有官(guan)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俗话说:“欲投鼠而忌器。”这是个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们怕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那些接近皇帝的尊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义来约束正人君子,所以对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因此,刺额、割鼻(bi)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按照礼的规定:臣子不能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匹年岁大小,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就要受到处罚;见到君主用的扶几和手杖就要起身;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辇车就要下车恭候;进入宫殿的正门就得小步快走;对于君主的宠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主有不敬行为,是为了尊重大臣,勉励他们保持节操。现在从诸侯王、列侯到三公等高级官员,都是天子理应郑重地以礼相待的人物,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伯舅,而如今却使他们与平民百姓一样接受刺额、割鼻、剃须发、剁脚、笞打、辱骂、斩首示众等刑罚,这样不是正如厅堂没有台阶一样吗?遭受杀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吗?不讲廉耻伦理,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不是会虽处于朝廷之上却有像刑徒罪隶那样无耻之心了吗?至于秦二世被杀的望夷官事变,秦二世亲近被判重罪的赵高,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结果。
自怨自悲(bei)啊哪有终极,内怀忠忱啊精诚耿直。
你用野蔬充饥却说食物甘美,你用落叶作薪你用枯枝做炊。
从前,共工与颛顼争夺部落天帝之位,(共工在大战中惨败)(共工)愤怒地用头撞击不周山,支撑着天的柱子折断了,拴系着大地的绳索也断了。(所以)天向西北方向倾斜,所以日月、星辰都向西北方向移动了;大地的东南角塌陷了,所以江河积水泥沙都朝东南角流去了。
瞧瞧簪在鬓边的花簇,算算花瓣数目将离人归期预卜,才簪上花簇又摘下重数。昏暗的灯光映照着罗帐,梦中悲泣着哽咽难诉:是春天他的到来给我带来忧愁,而今春天又归向何处?却不懂将忧愁带走。
鸣啭在风朝霞夜阴晴之日,鸣啭在千门万户开闭之时。
然而这一年江南大旱,衢州出现了人吃人的惨痛场景。
地方官员向朝廷举荐的秀才根本不懂四书五经这些儒家经典。
为何羿将肥肉献上蒸祭,天帝心中却并不以为善?
一百个老百姓当中只不过剩下一个还活着,想到这里令人极度哀伤。
因而再三叹息,拜他为师,才没有回来。天亮时分,我老到了日观峰,举手就可以扣开云关。
天台士陈庭学君,会写诗。他由中书左司掾,屡次随从大将北征,颇有功劳,升任四川都指挥(hui)司照磨,从水路到了成都。成都,是四川的要地,扬雄、司马相如、诸葛亮等名人住过的地方。入川后,凡是英雄俊杰争战攻取、驻扎戍守的遗迹,诗人文土游览登临、饮酒射投、赋诗咏诗、歌唱呼啸的处所,庭学没有不去游历观览的。他既经游览,就必定写诗抒发感受,来记写那景物时世的变迁。于是他的诗歌愈加工妙。过了三年,庭学依照惯例辞官归家,在京城和我会遇。他的精神更加饱满,言谈愈发宏壮,志向意趣益加高远,这大概是因为在川蜀山水中得到了很多的助益吧。
贺兰山下战士们列阵如云,告急的军书日夜频频传闻。
注释
⑧“脍鲤”两句:这两句是说:把鲤鱼的肉切得很细,用斑鱼做少汁的羹。脍,细切肉。臇,汁很少的肉羹。胎虾,有子的斑鱼。
晨风怀苦心二句:“晨风”,鸟名,就是鹯,鸷鸟。是健飞的鸟。“怀苦心”,即“忧心钦钦”之意。“蟋蟀”,是承上文“岁暮”而言。“局促”,不开展也。“蟋蟀在堂”就是“局促”的意思。秋季渐寒,蟋蟀就暖,由旷野入居室内,到了“在堂”,则是秋意已深的时候,而蟋蟀的生命也就垂垂向尽了。“伤局促”,隐喻人生短暂的北哀,提示下文“何为自结束”的及时行乐的想法。
⒀首阳蕨:《史记·伯夷列传》:“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遂饿死于首阳山。”《索引》:“薇,蕨也。”按薇、蕨本二草,前人误以为一。
⑤陇头流水,替人呜咽:陇头,即陇山,在今陕、甘交界处。《辛氏三秦记》载,时有俗歌曰:“陇头流水,其声呜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关中人上陇者,还望故乡,悲思而歌,则有绝死者。此处借之抒发离别之痛。
⑷独夜:孤独一人的夜晚。
更箭:计时的铜壶滴中标有时间刻度的浮尺。
妙质:美的资质、才德。
滔滔:比喻言行或其他事物连续不断,形容大水奔流貌:白浪滔滔。
92、地动:地震。
五刑:秦汉时五种刑罚,见《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葅其骨肉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