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跪请宾客休息,主人情还未了。
你去的道路伸向云天之外,我归(gui)来时只见暮雪在(zai)纷飞。
傍晚从终南山上走下来,山月好像随着行人而归。
改变古风旧(jiu)俗啊世道大坏,今天相马人只爱马的肥腴。
想到国事家事,愁得我双鬓灰白;白白地耗费朝廷俸禄,我心中感到羞耻难当。
夜深了,说话的声音逐渐消失,隐隐约约听到低微断续的哭泣声。天亮后我继续赶路,只能与返回家中的那个老翁告别。
乘一叶小舟游镜湖,作个长揖向谢灵运致敬。
但愿口中衔枚能不说话啊,想到曾受你恩惠怎能无语。
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彪、任城王彰与我一起前往京城朝拜,迎奉节气。到达洛阳后,任城王不幸身死;到了七月,我与白马王返回封(feng)国。后来有司以二王返回封地之故,使我二人在归途上的住宿起居相分隔,令我心中时常忧愤!因为诀别只在数日之间,我便用诗文自剖心事,与白马王离别于此,悲愤之下,作成此篇。 在承明庐谒见我的皇兄,去时返回那旧日封国的疆土。清晨从帝(di)都扬鞭启程,黄昏经过首阳山的日暮。伊水和洛水,多么广阔而幽深;想要渡过川流,却为没有桥梁所苦。乘舟越过翻涌的波涛,哀怨于东方漫长的旅途;回首瞻望洛阳的城楼,转头难禁我哀伤反复。 浩荡的空谷何等寥廓,山间的古木郁郁苍苍。暴雨让路途充满泥泞,污浊的石浆纵横流淌。中间的路途已绝不能再前进,改道而行,登临高峻的山冈。可是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我的座马又身染玄黄之疾。 马染玄黄,可是仍能奋蹄;我怀哀思,却曲折而忧郁。忧郁而曲折的心志啊,究竟何所牵念?只为我挚爱的王孙即将分离。原本试图一同踏上归路,中途却变更而无法相聚。可恨鸱枭鸣叫着阻扰着车马;豺狼阻绝了当途的要津;苍蝇之流让黑白混淆;机巧的谗言,疏远了血肉之亲。想要归去却无路能行,手握缰绳,不由得踟蹰难进! 踟蹰之间,此地又有什么留恋?我对王孙的思念永远没有终极!秋风激发微薄的凉意,寒蝉在我的身侧哀鸣。广袤的原野啊,多么萧条;白色的日影倏忽间向西藏匿。归鸟飞入高大的林木,翩翩然地扇动着羽翼。孤单的野兽奔走着寻觅兽群,口衔着蒿草也无暇独食而尽。感于物象触伤了我的胸怀,以手抚心发出悠长的叹息。 长叹又能有什么用处?天命已与我的意志相违!何能想到,我那同胞的兄长,此番一去,形体竟永不返归!孤独的魂魄飞翔在昔日的故土,灵柩却寄存在帝都之内。尚存之人,须臾间也将过世而去,亡者已没,我的身体已自行衰微。短暂的一生居住在这世间,忽然好比清晨蒸干的露水。岁月抵达桑榆之年的迟暮,光影和声响都已无法追回。自我审思并非金石之体,顿挫嗟叹间令我满心忧悲。 心境的悲伤触动了我的形神,望弃置下忧愁不再复述哀情。大丈夫理应志在四海,纵使相隔万里也犹如比邻。假若兄弟的眷爱并无削减,分离远方,反会加深你我的情谊,又何必一定要同榻共眠,来传达你我的殷勤?过度的忧思会导致疾病,切莫沉溺在儿女之情的缧绁;只是仓卒间割舍的骨肉之情,怎能不让人心怀愁苦和酸辛! 愁苦与酸辛引起了怎样的思虑?如今我笃信了天命的可疑!向众仙寄托祈求终究虚妄,让神人赤松子久久地把我诓欺。人生的变故发生在短暂的须臾,有谁能持有百年的长寿;一旦离别永无相会之日,再执王孙的手,将要等到何期?但愿白马王啊,珍爱您尊贵的躯体,与我一同安度寿者的黄发之年;饮泪踏上漫漫的长路,从此收笔永诀,与君分离。
叶子黯淡没有光彩啊,枝条交叉纷乱杂凑。
这年夏天,楚成王派使臣屈完(wan)到齐军中去交涉,齐军后撤,临时驻扎在召陵。
长干里吴地的姑娘,眉目清秀,娇艳可比明月。
呵,我这颗心不再与春花一同萌发;
(你说)不要首先嫌布料的材质太薄弱,稍微有些经纬稀疏的帛才是最宜人的。曾经领略过苍茫的大海,就觉得别处的水相形见绌;曾经领略过巫山的云霭,就觉得别处的云黯然失色。
注释
⑽三军:泛指全军。阴山: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⑴行路难:选自《李白集校注》,乐府旧题。金樽(zūn):古代盛酒的器具,以金为饰。清酒:清醇的美酒。斗十千:一斗值十千钱(即万钱),形容酒美价高。
燕雁:指北方幽燕一带的鸿雁。燕雁无心:羡慕飞鸟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185.不胜心:心中不能忍受。帝:指夏桀。
⑼堪:能够。伯仲:原指兄弟间的次第。这里比喻人物不相上下,难分优劣高低。杜甫《咏怀古迹》诗之五称赞诸葛亮说:“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⑻视:同“示”。恌:同“佻”。
受书:接受兵书。书,指《太公兵法》。圯上:桥上。老人:指黄石公。《史记·留侯世家》:“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后老父约见张良于桥上,张良两次迟到,受到老父的责备。第三次张良“夜未半”即往,老父喜,送他一部书,说:“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后十年兴,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下黄石即我矣。”语毕,老父即离去。次日张良“视其书”,才知道是《太公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