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昨儿晚上我在松边喝醉了,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就问他:“我醉得怎么样啊?”
魏国公在至和年间,曾经以武康节度使(shi)的身份来治理过相州,便在官府的后园建造了一座“昼锦堂”。后来又在石碑上刻诗,赠送给相州百姓。诗中认为(wei),那种以计较恩仇为快事(shi),以沽名钓誉而自豪的行为是可耻的。不把前人所夸耀的东西当作光荣,却以此为鉴戒。从中可见魏国公是怎样来看待富贵的,而他的志向难道能轻易地衡量吗?因此能够出将入相,辛勤劳苦地为皇家办事,而不论平安艰险气节始终如一。至于面临重大事件,决定重大问题,都能衣带齐整,执笏端正,不动声色,把天下国家置放得如泰山般的安稳,真可称得上是国家的重臣啊。他的丰功伟绩,因此而被铭刻在鼎彝之上,流传于弦歌之中,这是国家的光荣,而不是一乡一里的光荣啊。
魂魄归来吧!
西园夜里宴饮,乐工们吹奏起胡笳。缤纷高挂的华灯遮掩了月色,飞驰的车盖碰损了繁花。花园尚未凋残,游子却渐生霜发,重来旧地事事感慨吁嗟。暮霭里一面酒旗斜挂。空倚楼纵目远眺,时(shi)而看见栖树归鸦。见此情景,我油然而生归隐之心,神思已暗自随着流水奔到天涯。
片刻的时光,有限的生命,宛若江水东流,一去不返,深感悲伤。于是,频繁的聚会,借酒消愁,对酒当歌,及时行乐,聊慰此有限之身。
面对离酒慷慨高歌挥舞长剑,耻如一般游子模样满脸离愁。
同您分别以后,更加无聊。上念老母,在垂暮之年还被杀戮;妻子、儿女们是无罪的,也一起惨遭杀害。我自己辜负了国家之恩,被世人所悲怜。您回国后享受荣誉,我留此地蒙受羞辱。这是命中注定,有什么办法?我出身于讲究礼义的国家,却进入对礼义茫然无知的社会。背弃了国君和双亲的恩德,终身居住在蛮夷的区域,真是伤心极了!让先父的后代,变成了戎狄的族人,自己怎能不感到悲痛。我在与匈奴作战中功大罪小,却没有受到公正的评价,辜负了我微小的诚意,每当想到这里,恍惚之中仿佛失去了对生存的留恋。我不难刺心来表白自己,自刎来显示志向,但国家对我已经恩断义绝,自杀毫无益处(chu),只会增加羞辱。因此常常愤慨地忍受侮辱,就又苟且地活在世上。周围的人,见我这样,用不中听的话来劝告勉励,可是,异国的快乐,只能令人悲伤,增加忧愁罢了。
天生丽质、倾国倾城让她很难埋没世间,果然没多久便成为了唐明皇身边的一个妃嫔。
半夜永王的水军来浔阳,城里城外遍插旌旃。
屈原痛心怀王惑于小人之言,不能明辨是非,小人混淆黑白,使怀王看不明白,邪恶的小人妨碍国家,端方正直的君子则不为朝廷所容,所以忧愁苦闷,写下了《离骚》。“离骚”,就是遭到忧愁的意思。天是人类的原始,父母是人的根本。人处于困境就会追念本源,所以到了极其劳苦疲倦的时候,没有不叫天的;遇到病痛或忧伤的时候,没有不叫父母的。屈原行为正直,竭尽自己的忠诚和智慧来辅助君主,谗邪的小人来离间他,可以说到了困境了。诚信却被怀疑,忠实却被诽谤,能够没有怨恨吗?屈原之所以写《离骚》,其原因大概是从怨愤引起的。《国风》虽然多写男女爱情,但不过分而失当。《小雅》虽然多讥讽指责,但并不宣扬作乱。像《离骚》,可以说是兼有二者的特点了。它对远古上溯到帝喾,近世称述齐桓公,中古称述商汤和周武王,用来讽刺当时的政事。阐明道德的广(guang)阔崇高,国家治乱兴亡的道理,无不完全表现出来。他的文笔简约,词意精微,他的志趣高洁,行为廉正。就其文字描写来看,不过寻常事物,但它的旨趣是极大的(因为关系到国家的治乱),举的是近事,而表达的意思却十分深远。由于志趣高洁,所以文章中称述的事物也是透散着芬芳的,由于行为廉正,所以到死也不为奸邪势力所容。他独自远离污泥浊水之中,像蝉脱壳一样摆脱浊秽,浮游在尘世之外,不受浊世的玷辱,保持皎洁的品质,出污泥而不染。可以推(tui)断,屈原的志向,即使和日月争辉,也是可以的。
秋天快要过去了,依然觉得白昼非常漫长。比起王粲《登楼赋》所抒发的怀乡情,我觉得更加凄凉。不如学学陶渊明,沉醉酒中以摆脱忧愁,不要辜负东篱盛开的菊花。
你应该知道,妻子的真情容易得到,妓女的心思却难以触摸猜透。西北的神州还没有收复,男子汉应该有收复故土的豪情壮志,切不要为了红粉知已而轻易地流下几行男儿泪。
我愿意变为海石榴树上那朝向东南的枝条,低低地垂下,时时牵拂你的绣花衣裙。
武王将纣王裂体斩首,周公姬旦却并不赞许。
注释
几:几乎。
(44)宠辱偕(xié)忘:荣耀和屈辱一并都忘了。偕:一起。宠:荣耀。辱:屈辱。
⑺凄其:寒冷的样子。
⑿之失次第:失去了常态,指心绪不定,七上八下。次第,常态,次序。
(21)锦城:成都古代以产棉闻名,朝廷曾经设官于此,专收棉织品,故称锦城或锦官城。《元和郡县志》卷三十一剑南道成都府成都县:“锦城在县南十里,故锦官城也。”今四川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