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听说,礼(li)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chu)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qian)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急忙提笔写下了这首诗歌,恐怕稍有延迟,那清丽的景色便从脑海中(zhong)消失,再也难以描摹。
只要在泰山日观峰一直等到三更以后,就会看到第一轮红日被送上蔚蓝的天空。
江河宽阔苦无舟桥,路程虽近为高山隔阻。
当年碧峰上遗留的马蹄痕迹,现在早已被青苔掩盖。
剧辛和乐毅感激知遇的恩情,竭忠尽智,以自己的才能为君主效力。
柳絮落满河边,令人惊奇,以为是雪,一场春雨,使水涨满了溪边的麦田。
天上诸神遮天蔽日齐降,九疑山的众神纷纷迎迓。
我不能够携带天下人一起去避暑,又怎能忍心独自一个,到那儿去逍遥徜徉?
满怀心中的惆怅望着冷漠的银河,独自吹笙,有话能跟谁说。楼院寒冷阵阵西风吹过,渐渐显现黎明的天色。
(僖公三十年)晋文公和秦穆公联合围攻郑国,因为郑国曾对文公无礼,并且郑国同时依附于楚国与晋国。晋军(jun)驻扎在函陵,秦军驻扎在氾水的南面。 佚之狐对郑伯说:“郑国处于危险之中了!假如让烛(zhu)之武去见秦伯,(秦国的)军队一定会撤退。”郑伯同意了。烛之武推辞说:“我年轻时,尚且不如别人;现在老了,也不能有什么作为了。”郑文公说:“我早先没有重用您,现在由于情况危急因而求您,这是我的过错。然而郑国灭亡了,对您也不利啊!”烛之武就答应了这件事。 在夜晚(有人)用绳子(将烛之武)从城上放(fang)下去,见到了秦伯,烛之武说:“秦、晋两国围攻郑国,郑国已经知道要灭亡了。假如灭掉郑国对您有好处,怎敢冒昧地拿这件事情来麻烦您。越过邻国把远方的郑国作为(秦国的)东部边邑,您知道这是困难的,(您)为什么要灭掉郑国而给邻邦晋国增加土地呢?邻国的势力雄厚了,您秦国的势力也就相对削弱了。如果您放弃围攻郑国而把它当作东方道路上接待过客的主人,出使的人来来往往,(郑国可以随时)供给他们缺少的东西,对您也没有什么害处。而且您曾经给予晋惠公恩惠,惠公曾经答应给您焦、瑕二座城池。 (然而)惠公早上渡过黄河回国,晚上就修筑防御工事,这是您知道的。晋国,怎么会满足呢?(现在它)已经在东边使郑国成为它的边境,又想要向西扩大边界。如果不使秦国土地亏损,将从哪里得到(他所奢求的土地)呢?削弱秦国对晋国有利,希望您考虑这件事!”秦伯非常高兴,就与郑国签订了盟约。派遣杞子、逢孙、杨孙戍守郑国,于是秦国就撤军了。 晋大夫子犯请求出兵攻击秦军。晋文公说:“不行!假如没有那个人(秦伯)的力量,我是不会到这个地步(bu)的。依靠别人的力量而又反过来损害他,这是不仁义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这是不明智的;用散乱(的局面)代替整齐(的局面),这是不符合武德的。我们还是回去吧!”晋军也就离开了郑国。
注释
⑹莫厌:一作“好是”。
以,因为,因为孟尝君的态度而轻视冯谖。
逮:及,到
②矣:语气助词。
行客:行人,出外作客之人,游人。《南史·夷貊传下》文身国:“土俗欢乐,物丰而贱,行客不赍粮。”唐李顾《题綦毋校书别业》诗:“行客暮帆远,主人庭树秋。”《花间集》卷十李珣《巫山一段云》:“啼猿何必近孤舟,行客自多愁。”
槛:读音为jiàn,栏干,栏板。参见《汉语大字典》1263页和1308页。
③重(chóng 虫)环:大环套小环,又称子母环。
(19)戕(qiāng):杀害。
②坠:一作堕。《历代诗余》“云髻坠”作“云鬓坠”;明万历温博《花间集补》本作“队”,雪本作“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