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暮春时节,长安城处处柳絮飞舞、落红无数,寒食节东风吹拂着皇家花园的柳枝。
飘荡放浪一无所遇啊,真愚昧不堪自找苦痛。
我不能到河桥饯别相送,江边树相依偎远含别情。
我是古帝高阳氏的子孙,我已去世的父亲字伯庸。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men)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shi)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hen)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yang)、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刘备三顾诸葛亮于卧龙岗茅庐,如鱼之得水,叱咤风云于天下。
肃宗即位的第二年,闰八月初一日那天,
昌言考进士科目的时候,我才只有几岁,还没开始学习。回忆当年我跟一群孩子在父亲身边嬉戏玩耍,昌言也在旁边,还曾拿来枣儿栗子给我吃;两家住得很近,又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彼此十分亲昵。昌言应考进士科目,一天比一天出名。我后来渐渐长大,也稍稍懂得要读书,学习句逗、对对子、四声格律,结果没有学成而废弃了。昌言听说我废弃了学习,虽然没有说我什么,而细察他的意思,是很遗憾的。后来过了十多年,昌言进士及第,考中第四名,便到各地去做官,彼此也就断了音讯。我日益成长壮大,能够感到悔恨了,便痛改前非而恢复学习。又过了几年,我游历京城,在汴京遇见了昌言,便彼此慰劳,畅叙平生以来的欢乐。拿出文章十多篇,昌言看了很高兴,并且夸我写(xie)得好。我学习开始晚,又没有老师指导,虽天天作文,内心一直十分惭愧;等听到昌言的话后,于是颇为自喜。到现在又十多年过去了,再次来到了京城,而昌言已经身居两制,他作为朝廷使者,要出使到万里以外的那些强悍不屈服的契丹朝廷,要树立大旌旗,跟随的骑士多达几百骑,送行的车辆有上千辆,走出京城大门情绪慷慨激昂。我自思忖(cun),孩童时代见到昌言在先父身旁,那时怎么会料想他会走到这一步了?一个人富贵起来并不奇怪,而我对昌言的富贵特别有所感触啊!大丈夫活着不去当将军,能当名使臣,用口舌辞令在外交上战胜敌人就足够了。前些年彭任跟随富弼公出使契丹,曾对我说:“出了国境之后,住宿在驿亭。听到披甲战马几万骑驰聘而过,宝剑和长矛互相撞击,整夜不绝于耳,跟随之使臣惊慌失色。等到天亮了,只见道路上的马蹄印了,心中的余悸还难平息,好像心要跳出来似的。”大凡契丹用来向中国炫耀武力的手段,多为这类事情。中国去的使者,没有识透他们这类手段,因之而有的人甚至震惊害怕到哑口无言,让外族人嗤笑。唉!这是多么的没有思考力啊!古代奉春君刘敬出使到冒顿去,壮士大马都藏起来不让看见,因此才有平城的战役。现在的匈奴(契丹),我是深知他们没有什么能力与作为的。孟子说:“面对诸侯国君的谈话,就得藐视他。”更何况对待外族呢!请把上述的话权作临别赠言吧。
通往长洲的香径已经长满了荆棘,当年吴王射猎的地方到处是荒丘蔓草。当年奢云艳雨,纸醉金迷的吴宫如今已不再繁华,只有阵阵悲风在这废墟故址徘徊。吴王夫差在位期间所采取的一切倒行逆施的举措都足以使国家灭亡,这和西施并无关系,后宫佳丽如云,一个西施又怎么能取代所有的后宫佳丽呢?
我苦苦地写了一辈子诗歌,可叹至今还没有遇到一个知音。
《黍苗》佚名 古诗生长很茁壮,好雨及时来滋养。众人南行路途遥,召伯慰劳心舒畅。
春光幻照之下,山景气象万千。何必初见阴云,就要匆匆回家?
京城大道上空丝雨纷纷,它像酥油般细密而滋润,远望草色依稀连成一片,近看时却显得稀疏零星。
围墙里面,有一位少女(nv)正在荡秋千,少女发出动听的笑声,墙外的行人都可听见。慢慢地,围墙里边的笑声就听不见了,行人惘然若失,仿佛多情的自己被无情的少女所伤害。
峡口的花随风降落,春天快要过去了,想到彼此将要分手万里,不禁泪水沾湿了巾帕。
注释
3、竟:同“境”。
37.斯须:一刻工夫,一会儿。
(101)风雨——泛指各种气候。晨昏——指一天到晚。
⑺克:能。家:周室,周王宗室。
76骇:使人害怕。
合券,验合债券。可知前面应解为“债务契约”。古代契约分为两半,立约双方各执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