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永州的(de)野外出产一种奇特的蛇,(它有着)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纹;如果这种蛇碰到草木,草木全都干枯而死;如果蛇用牙齿咬人,没有能够抵挡(蛇毒)的方法。然而捉到后晾干把它用来作成药饵,可以用来治(zhi)愈大风、挛踠、瘘、疠,去除死肉,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起初,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这种蛇两次,招募能够捕捉这种蛇的人,充抵他的赋税缴纳。永州的人都争着去做(捕蛇)这件事。 有个姓蒋的人家,享有这种(捕蛇而不纳税的)好处已经三代了(liao)。我问他,他却说:“我的祖父死在捕蛇这件差事上,我父亲也死在这件事情上。现在我继承祖业干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险些丧命也有好几次了。”他说这番话时,脸上好像很忧伤的样子。 我很同情他,并且说:“你怨恨这差事吗?我打算告诉管理政事的地方官,让他更换你的差事,恢复(fu)你的赋税,那怎么样?” 蒋氏(听了),更加悲伤,满眼含泪地说:“你要哀怜我,使我活下去吗?然而我干这差事的不幸,还比不上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呀。(假使)从前我不当这个差,那我就(jiu)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累计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都拿去,把他们家里的收入也尽数(shu)拿去(交租税仍不够),只得号啕痛哭辗转逃亡,又饥又渴倒在地上,(一路上)顶着狂风暴雨,冒着严寒酷暑,呼吸着带毒的疫气,一个接一个死去,处处死人互相压(ya)着。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现在十户当中剩不下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迁走了。可是我却凭借捕蛇这个差事才唯独存活了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乡,到处吵嚷叫嚣,到处骚扰,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民的气势,(不要说人)即使鸡狗也不能够安宁啊(a)!我就小心翼翼地起来,看看我的瓦罐,我的蛇还在,就放心地躺下了。我小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的日子把它献上去。回家后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出产的东西,来度过我的余年。估计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都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哪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都有死亡的威胁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与我的乡邻相比,我已经死在(他们)后面了,又怎么敢怨恨(捕蛇这件事)呢?” 我听了(蒋氏的诉说)越听越悲伤。孔子说:“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暴啊!”我曾经怀疑过这句话,现在根据蒋氏的遭遇来看这句话,还真是可信的。唉!谁知道苛捐杂税的毒害比这种毒蛇的毒害更厉害呢!所以(我)写了这篇“说”,以期待那些朝廷派出的用来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唐朝的官兵请求深入,全部是养精蓄锐,要收复敌占的地区,可不必等待。
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我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于是立即弯起gōng弩搭上了响箭,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我左手挽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就把双兔射倒了。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鸢。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旁边的射手为我赞叹。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长长的筵席顷刻坐满。蹴鞠和击壤忙个不停,身手敏捷,花样翻新。太阳永远疾驰在西南,流逝的光景不可追攀。盛宴后我们如云骤散,明天清晨再来此畅饮游玩!
楼如白玉,楼外垂柳摇曳,正是暮春时节。梦中,萋萋的芳草、萧萧的马鸣,闺楼中的思妇,在明月之夜,正在苦苦地思忆着远方的离人。
关东的仗义之士都起兵讨伐那些凶残的人。
同看明月都该伤心落泪,一夜思乡心情五地相同。
捉尽妖魔,全给打进地狱;
有谁想到,我们碗中的米饭,粒粒饱含着农民的血汗?
唐军将士誓死横扫匈奴奋不顾身,
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
你自小缺少慈母的教训,侍奉婆婆的事令我担忧。
东南地区的山水胜景,余杭郡的最好;在郡里,灵隐寺的景致最为突出;寺庙中,冷泉亭第一。冷泉亭筑在灵隐山下面,石门涧中央,灵隐寺西南角。它高不到十六尺,宽不超过两丈,但是这里集中了最奇丽的景色,包罗了所有的美景,没有什么景物可以走漏的。
陇山的流水,流离了山下。想着我孤身一个人,翩然走在空旷的野外。
笔端蕴涵着智慧对着秋菊临摹,口齿中含着对秋菊的芳香对着月亮吟咏。
(织女)伸出细长而白皙的手 ,摆弄着织机(织着布),发出札札的织布声。
举目远望,时至初冬,万木萧条,天地更显得阔大。而在朗朗明月下澄江如练分明地向远处流去。
注释
至:到。
[29]挪身:挪动身躯。
(22)及:赶上。
13.“二豪”句:指贵介公子、缙绅处士。见刘伶《酒德倾》。刘伶:晋“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著称。
⑷苏小:即苏小小,为南朝钱塘名妓。西湖冷桥畔旧有苏小小墓。
⑵陌(mò)上:路旁。陌,田间小路。
(1)户部——掌管全国税收财政的机关,为明朝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之一。云南清吏司——明朝制度,户部按行政区域人分司,每司的名称,除政区外,都加上“清吏”二字。主事——各部职官中最低一级。但明朝主事的职权相当大,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