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夜(ye)深了,还未入睡,我剔去灯花,周围明亮了些许。然而(er),这孤凄的氛围却没有变得暖热稍许。这离乡千里的边地深夜何其漫长,,无声无息。不愿如祖逖那般闻鸡起舞,鸡鸣却依旧声声催人。默默已觉青绫上尽是泪痕。
豫让曾经侍奉中行君,智伯讨伐并且灭掉了中行,豫让转而侍奉智伯。等到赵襄子消灭了智伯,豫让用漆把脸涂黑,口吞木炭来改变自己说话的声音,一定要报复赵襄子,试了五次都没有成功。有人问豫让,豫让回答说:“中行把我当普通人对待,我便以普通人的身份侍奉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我所以用国士的身份回报他。”原来是同一个豫让,背叛君主而侍奉仇敌,行为像猪狗一样,后来忠君守节,作出烈士的行为,这是人主使他变成这样的。所以,如果君主像对待犬马一样对待大臣,大臣便会自比犬马,如果君主像对待官员一样对待大臣,大臣也就会把自己当作官员,如果臣子玩弄手段而没有耻辱之心,没有志气,丧失节操,缺乏廉(lian)耻观念又不注意加以修养,苟且愉生,则会见到利益便去抢占,见到好处便去夺取。当主上衰败的时候,便乘机袭取主上的财产、地位;当主上有忧患的时候,却漠不关心,袖手旁观;当有对自己有利的地方,便欺骗主人,以出卖主人的利益来谋取好处。这样怎么会有利于人主?群臣人数众多,而主上人数最少,钱财、器物、职业等各方面的事情(qing)都得依靠群臣掌管。如果群臣都无廉耻之心,都苟且而安(an),那么,主上最忧虑。所以古代礼不施加于百姓,刑不施加于大夫,目的是为了勉励宠臣保持气节。古代大臣有因为不廉洁而被罢免的,不说他不廉洁,而是说“簠簋不饰”;有犯了污秽淫乱,男女杂居罪行的,不说他淫秽,而是说他“帷薄不修”;有因为软弱无能,不能胜任职责而被免职的,不说他软弱无能,而说他“下官不职”。所以显赫的大臣确实犯了罪,也还不直接点破他所犯的罪过,而是换一种委婉的用辞,为他避讳。所以那些受到了君主严厉谴责、呵斥的大臣,就身穿丧服,带着盛水的盘和佩剑,自己来到清室接受处置,君主并不派人去捆绑牵引他。其中犯有中等罪行的,得到了判决罪名就自杀,君主不派人去斩下他的首级。其中犯有大罪的,听到判决旨意之后,就面向北方叩拜两次,跪着自杀,君主不派人去揪着他的头发按着他的头斩下首级,君主还对他说:“你自己犯有过失,我对你是以礼相待的。”君主对群臣以礼相待,群臣就会自我激动,君主以廉耻约束臣子,人们就会重视气节品行。如果君主以廉耻、礼义对待臣子,而臣子却不用气节品行报答君主,那么他就不像个人了。这种习俗蔚成风气,那么做臣子的就会只(zhi)为君主而不顾自己,只为国家而不顾家庭,只考虑大家的利益而不顾个人私利,见到有利益而不轻易沾取,见到危险也不轻易回避,全都按礼义的要求办事。君主提倡这种精神,所以宗族重臣就会真心地为维护宗庙而死,司法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国家而死,辅佐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君主而死,看守监狱和守卫边疆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国家的安全而死。说圣明的君主都有金城,就是用金城来比喻这种志向。人家尚且愿意为我而死,所以我应该与他同生;人家尚且愿意为我而不顾安危,所以我应当与他共存;人家尚且愿意为我冒着危险,所以我应当与他都得到安全。人人都只考虑自己要做的事情合不合道义,而不去考虑能不能获得利益,坚守气节而尊重大义,所以君主可以委托臣子掌管治国大权,可以把尚未成人的太子托付给大臣辅佐,这就是推行廉耻,提倡礼义带来的结果,这样做君主并没有丧失什么啊!放着这样的事情不做,却长期实行戮辱大臣的错误办法,所以说,这是值得深深叹息的。
我要早服仙丹去掉尘世情,
江水摇碎岸边渔船的灯影,远处白蘋飘散着浓浓的香风。涛声仿佛湘妃在弹奏凄清的怨曲,那朱红的瑟弦凄切的悲鸣,久(jiu)久地迥荡在蓝天白云中。
东邻的贫家中有位姑娘,年纪大了还嫁不出去,对着这当空的丽日,对着这暮春三月半。
人生如寄,岁月消逝得如此迅速,长期旅客的游子,怎不触目惊心只有及早返回故乡,以期享受乱离中的骨肉团圆之乐。
坐中的客人,穿着华丽。月亮无情,不肯为人留下而西沉。今天晚上有酒待客,明晚又要孤独的的住在船上,离愁依旧。就怕像王粲那样,不得返乡,只能登楼相望。
我到宫阙拜辞,感到恐惧不安,走了好久尚未走出。
万木禁受不住严寒快要摧折,梅树汲取地下暖气生机独回。
沙滩平坦,微风徐来,望客不见,唯(wei)浪涌船高,孤山低首,此起彼伏。
三月三日阳春时节天气清新,长安曲江河畔聚集好多美人。
自以为是一个超异突出的人,一定很快地身居要津。
今年梅花又开放的时候,我却一个人住在很偏远的地方,而我耳际短而稀的头发也已斑白。看着那晚来的风吹着开放的梅花,大概也难见它的绚烂了。
注释
214.圣人:指纣王的贤臣梅伯、箕子。一德:相同的品德。
40.抢呼欲绝:头撞地,口呼天,几乎要绝命。抢,碰撞。
(2)助凄凉:《红楼梦》庚辰本另笔涂去“凄”字,添改作“秋”,当是为复叠“秋”字而改,有损文义,不从。
歹症候:本是指病,借指脾性。歹:不好。
强嬴:秦国。
74. 之:用于主谓短语的主谓之间,取消短语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