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梓州李使君
玉台凌霞秀,王母怡妙颜。天地共俱生,不知几何年。灵化无穷已,馆宇非一山。高酣发新谣,宁效俗中言!
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唿!”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岑公相门子,雅望归安石。奕世皆夔龙,中台竟三拆。 至人达机兆,高揖九州伯。奈何天地间,而作隐沦客。 贵道能全真,潜辉卧幽邻。探元入窅默,观化游无垠。 光武有天下,严陵为故人。虽登洛阳殿,不屈巢由身。 余亦谢明主,今称偃蹇臣。登高览万古,思与广成邻。 蹈海宁受赏,还山非问津。西来一摇扇,共拂元规尘。
雕戈夏服箭,羽骑绿沉弓。怖兽潜幽壑,惊禽散翠空。
秋已暮,重叠关山岐路。嘶马摇鞭何处去,晓禽霜满树。梦断禁城钟鼓,泪滴枕檀无数。一点凝红和薄雾,翠蛾愁不语。
长爱碧阑干影,芙蓉秋水开时。脸红凝露学娇啼。霞觞熏冷艳,云髻袅纤枝。烟雨依前时候,霜丛如旧芳菲。与谁同醉采香归。去年花下客,今似蝶分飞。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纷离念兮随君,溯九江兮经七泽。君之去兮不可留,
城外萧萧北风起,城上健儿吹落耳。将军玉帐貂鼠衣,手持酒杯看雪飞。
树蔼悬书阁,烟含作赋台。河鱼未上冻,江蛰已闻雷。
孤花片叶,断送清秋节。寂寂绣屏香篆灭,暗里朱颜消歇。谁怜散髻吹笙,天涯芳草关情。懊恼隔帘幽梦,半床花月纵横。
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 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一枝红杏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长得看来犹有恨,可堪逢处更难留!林空色暝莺先到,春浅香寒蝶未游。更忆帝乡千万树,澹烟笼日暗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