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wo)像那(na)深深庭院中的(de)(de)桃树,开出娇艳的花朵可向谁欢笑?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pa)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我焚香后进入皇上的兰台,起草的文书芳言满章。
不知多少年后的早上,窗上的水珠悄悄的划开了天幕的迷茫,生死离别,此时若能相见,又该说些什么呢?
我回忆儿童时,可以张开眼睛看(kan)着太阳,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我看见细小的东西,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天蚊子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我暗自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心里这么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我抬着头看它们,脖颈都为此僵硬了。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用烟慢慢地喷它们,让它们冲着烟雾边飞边叫,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果然像仙鹤在青云中鸣叫,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台相平,聚精会神地观察,把草丛当做树林,把虫子、蚂蚁当做野兽,把土块凸出部分当做山丘,凹陷的部分当做山谷,我在其中游玩,觉得非常安闲舒适。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蹲下来观察它们,兴趣正浓厚,忽然有个极大的家伙,掀翻山压倒树而来了,原来是一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虫子全被它吃掉了。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情安定下来,捉住癞蛤蟆,鞭打了几十下,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
听说这里住着许多纯朴的人,愿意同他们度过每一个早晚。
路上的积水减少,沙滩露出,霜降天空之晶。
寒云笼罩,天色暗淡,我乘一叶小舟,兴致勃勃地离开江渚。越过千山万水,进入了若耶溪的深处。狂怒的波涛渐渐平息,山风突然间刮起,又听到商贾们相互打招呼。一片片风帆高高挂起,一条条画船轻快地驰过南浦。
北方到达幽陵之域。
经常愤恨这个躯体不属于我自己,什么时候能忘却为功名利禄而奔竞(jing)钻营!趁着这夜深、风静、江波坦平,驾起小船从此消逝,泛游江河湖海寄托余生。
看了它我既不为之流泪,也不为之悲哀。
歌罢宴散,月色更明。当即吩咐随从灭尽红烛,纯任得得马蹄,踏着一路月色归去,方见得歌舞虽散,而余兴未尽!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
(1)杜处士:姓杜的读书人。
(16)百工:百官。
钝,刀刃不锋利,指头脑不灵活,做事迟钝。
7、或:有人。
⒂秋霜:形容头发白如秋霜。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⑷思:思归。传说鸿雁正月从南方返回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