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抛开忧愁不必说其他,客子身居异乡畏人欺。
香烟袅袅,梦魂恢依。天涯寒意散尽,我减下春衣。京城迢递,不知在何处,只望见稀疏冷落的银河下孤雁高飞。
任何事物都有可观赏的地方。如(ru)有可观赏的地方,那么(me)都可使人有快乐,不必一(yi)定要是怪异、新奇、雄伟、瑰丽的景观。吃酒(jiu)糟、喝薄酒,都可以使人醉,水果蔬菜草木,都可以充饥。以此类推,我到哪儿会不快乐呢? 人们之所以要追求幸福,避开灾祸,因为幸福可使人欢喜,而灾祸却使人悲伤。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能满足我们欲望的东西却是有限的。如果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在胸中激荡,选取和舍弃的选择在眼前交织,那么能使人快活的东西就很少了,而令人悲哀的事就很多,这叫做求祸避福。追求灾祸,躲避幸福,难道是人们的心愿吗?这是外物蒙蔽人呀!他们这些人局限在事物之中,而不能自由驰骋在事物之外;事物本无大小之别,如果人拘于从它内部来看待它,那么没有一物不是高大的。它以高大的形象横在我们面前,那么我常常会眼花缭乱反复不定了,就象在缝隙中看人争斗,又哪里(li)能知道谁胜谁负呢?因此,心中充满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忧愁也就由此产生了;这不令人非常悲哀吗! 我从杭州调移到密州任知州,放弃了乘船的舒适快乐,而承受坐车骑马的劳累;放弃墙壁雕绘的华美漂亮的住宅,而蔽身在粗木造的屋舍里;远离杭州湖光山色的美景,来到桑麻丛生的荒野。刚到之时,连年收成不好,盗贼到处都有,案件也多不胜数;而厨房里空荡无物,每天都以野菜充饥,人们一定都怀疑我会不快乐。可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后,面腴体丰,头发白的地方,也一天天变黑了。我既喜欢这里风俗的淳朴,这里的官吏百姓也习惯了我的愚拙无能。于是,在这里修整花园菜圃,打扫干净庭院屋宇,砍伐安丘、高密的树木,用来修补破败的房屋,以便勉强度日。 在园子的北面,靠着城墙筑起的高台已经很旧了,稍加整修,让它焕然一新。我不时和大家一起登台观览,在那儿尽情游玩。从台上向南望去,马耳、常山时隐时现,有时似乎很近,有时又似乎很远,或许有隐士住在那里吧?台的东面就是卢山,秦人卢敖就是在那里隐遁的。向西望去是穆陵关,隐隐约约象一道城墙,姜太公、齐桓公的英雄业绩,尚有留存。向北俯视潍水,不禁慨叹万分,想起了淮阴侯韩信的赫赫战功,又哀叹他不得善终。这台虽然高,但却非常安稳;这台上居室幽深,却又明亮,夏凉冬暖。雨落雪飞的早晨,风清月明的夜晚,我没有不在那里的,朋友们也没有不在这里跟随着我的。我们采摘园子里的蔬菜,钓取池塘里的游鱼,酿高粱酒,煮糙米,大家一边吃一面赞叹:“多么快活的游乐啊!” 这个时候,我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恰好在济南做官,听说了这件事,写了一篇文章,并且给这个台子取名“超然”,以说明我之所以到哪儿都快乐的原因,大概就是在于我的心能超乎事物之外啊!
有酒不饮怎对得天上明月?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唱到《激楚》之歌的结尾,特别优美出色一时无两。
王亥昏乱与弟共为淫虐,王亥被杀也正因如此。
光荣啊,你的家庭成员已经进入朝庭中枢,一个个身佩金印绿绶位列三公。可更喜的是你的两个儿子他们兄弟俩福荫不断,他们持虎符乘熊轼车,成为了地方太守。他们的未来不可限量,而且很快就会高升,进入中枢成为皇帝倚重的大臣。看,他们兄弟俩穿着彩衣纷纷上前向你拜寿,向你敬献美食和美酒。祝贺你长命百岁,与松椿同寿。
嘈嘈声切切声互为交错地弹奏;就像大珠小珠一串串掉落玉盘。
辽东少妇年方十五,她弹熟了琵琶能歌善舞。
别用遥远处的西江水,空口许诺给快要渴死的东海溟臣。
注释
37、固:本来。
1 昔:从前
芧(xù):橡树的果实,俗称“橡实”。
木末芙蓉花:即指辛夷。辛夷,落叶乔木。其花初出时尖如笔椎,故又称木笔,因其初春开花,又名应春花。花有紫白二色,大如莲花。白色者名玉兰。紫者六瓣,瓣短阔,其色与形似莲花,莲花亦称芙蓉。辛夷花开在枝头,故以“木末芙蓉花”借指。木末:树梢,枝头。芙蓉花:此指辛夷花,因芙蓉花与辛夷花形相似,花色相近。
使籴( dí )者 处(chǔ )疾病之无归者 使在处随收瘗(yì )之
225.何令彻彼岐社:彻,毁。岐,地名,今陕西岐山县东北,周人曾在此立国。社,祭祀土地神的庙。王逸《章句》:“武王既诛纣,令坏邠(bīn)岐之社,言已受天命而有殷国,因徙以为天下之太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