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牧人驱赶着那牛群返还家园,猎人带着猎物驰过我的身旁。
只要有重回长安的机会,我是不敢像贾谊那样因为被贬而感到遗憾的。
那忽急忽徐、时高时低的古筝声,就从这变化巧妙的指尖飞出来,传入耳中(zhong)秦筝声声,使人联想到秦人的悲怨之声。筝声像柳条拂着春风絮絮话别,又像杜鹃鸟绕着落花,娟娟啼血。那低沉、幽咽的筝声,好像谁家的白发老母黑夜里独坐灯前,为游子不归而对影忧愁,又好像谁家的少妇独自守立空楼,为丈夫远出而望月长叹。筝声本来就苦,更何况又掺入了我的重重离别之恨,南北远离,相隔千里,两地相思。
袍里夹绒不干吃苦的活儿,说木棉花儿冷是徒有其名。
等到九九重阳节到来时,再请君来这里观赏菊花。
辞粟只能隐居首阳山,没有酒食颜回也受饥。
在阁楼中好似春天一般,平常不用的窗子将白昼都隔在了外面,走在画廊里,发现这里非常深幽。篆香烧尽了,日影移上帘箔了,才发现黄昏将近。我喜爱梅花,自己种的江梅渐已长好,为什么一定要再临水登楼赏玩风月而荒废了时光呢。没有人来找我谈话聊天,如今在这样的寂寥环境里独自面对梅花,就好像当年何逊在扬州对花彷徨。
五月的天山雪花仍在飘洒,看不见花朵开放只有刺骨的严寒。
太阳从东南方升起,照到我们秦家的小楼。秦家有位美丽(li)的少女,自家取名叫罗敷。罗敷善于养蚕采桑,(有一天在)城南边侧采桑。用青丝做篮子上的络绳,用桂树枝做篮子上的提柄。头上梳着堕马髻,耳朵上戴着宝珠做的耳环;浅黄色有花纹的丝绸做成下裙,紫色的绫子做成上身短袄。走路的人看见罗敷,放下担子捋着胡子(注视她)。年轻人看见罗敷,禁不住脱帽重整头巾,希望引起罗敷对自己的注意。耕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犁地,锄地的人忘记了自己在锄地;以致于农活都没有干完,回来后相互埋怨,只是因为仔细看了罗敷的美貌(mao)。 太守乘车从南边来到这,拉车的五匹马停下来徘徊不前。太守派遣小吏过去,问这是谁家美丽的女子。小吏回答:“是秦家的女儿,自家起名叫做罗敷。”太守又问:“罗敷多少岁了?”小吏回答:“还不到二十岁,但已经过了十五了。”太守请问罗敷:“愿意与我一起乘车吗?” 罗敷上前回话:“太守你怎么这样愚蠢!太守你已经有妻子了,罗敷我也已经有丈夫了!(丈夫当官)在东方,随从人马一千多,他排列在最前头。怎么识别我丈夫呢?骑白马后面跟随小黑马的那个大(da)官就是,用青丝拴着马尾,那马头上戴着金黄色的笼头;腰中佩着鹿卢剑,宝剑可以值上千上万钱,十五岁在太守府做小吏,二十岁在朝廷里做大夫,三十岁做皇上的侍中郎,四十岁成为一城之主。他皮肤洁白,有一些胡子;他轻缓地在府中迈方步,从容地出入官府。(太守座中聚会时)在座的有几千人,都说我丈夫出色。”
后羿怎样射下九日?日中之乌如何解体?
从古到今,万事到了极至的水平都要靠天生的才能。何必要像张旭一样,要观看公孙大娘《浑脱》剑舞才有所启发呢?
阳光下鹿群呦呦欢鸣,悠然自得啃食在绿坡。一旦四方贤才光临舍下,我将奏瑟吹笙宴请嘉宾。
野外的烟气冰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
(齐宣王)说:“要有什么样的德行,才可以称王于天下呢?”
我的目光追随着飞去的鸿雁,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远方。思绪有如不尽的江水,随着茫茫的江涛漂荡。秋的红兰,江的碧波,一定会让他怀念深情的潇湘。
兰草和芷草失掉了芬芳,荃草和惠草也变成茅莠。
周定王派单襄公出使宋国,此后又借道陈国去访问楚国。已是清晨能见到大火星的季节了,道路上杂草丛生无法通行,负责接待宾客的官员不在边境迎候,司空不巡视道路,湖泽不筑堤坝,河流不架桥梁,野外堆放着谷(gu)物,谷场还没有修整,路旁没有种植树木,田里的庄稼稀稀拉拉,膳夫不供应食物,里宰不安排住处,都邑内没有客房,郊县里没有旅舍,百姓将去为夏氏修筑台观。到了陈国都城,陈灵公与大臣孔宁、仪行父穿戴着楚地流行的服饰到夏氏家玩乐,丢下客人不会见。
白天在海上捕鱼虽然辛苦,但晚上归来,有青天明月、大海涛声伴送到家,真是开心惬意。
孔子听了之后不能判断他们俩谁对谁错。
注释
③几(jī):同“机”。王子:此处指公子黑肱(?-前529年),字子皙,春秋时期楚国的王子,父亲楚共王。
(41)孤灯挑尽:古时用油灯照明,为使灯火明亮,过了一会儿就要把浸在油中的灯草往前挑一点。挑尽,说明夜已深。按,唐时宫延夜间燃烛而不点油灯,此处旨在形容玄宗晚年生活环境的凄苦。
⑦鸳鸯(yuān yāng)瓦:成双成对的瓦,两两相扣,如同相依的鸳鸯。
后庭花:陈后主所作的歌曲《玉树后庭花》。《隋书·五行志》载:“祯明初,后主作新歌,辞甚哀怨,令后宫美人习而歌之。其辞曰:‘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时人以为歌谶(chèn),此其不久兆也。”(公元587年,陈后主作个新歌,歌辞非常哀怨,他命令宫中的美女排练演出。那个歌辞说:“后院的玉树开了花,刚开不久就凋落了。”当时人以为这是个预兆兴亡的歌谶,这是他不久就要亡国的预兆。)
⑥《洪范》:相传为禹时的文献,箕子增订并献给周武王。
⒃判司:唐时对州郡诸曹参军的总称。
信:诚信,讲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