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昨天里长才到门口来,手里拿着公文张贴在乡村中。
我听说(shuo),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yi)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路途遥远,酒意上心头,昏昏然只想小憩一番。艳阳高照,无奈口渴难忍,想随便去哪找点水喝。于是敲开一家村民的屋门,问:可否给碗茶?
它平生不敢轻易鸣叫,它叫的时候,千家万户的门都打开。
头上的犄角高高耸立,满身的丰毛光泽如洗。
请你不要推辞坐下来再弹一曲;我要为你创作一首新诗《琵琶行》。
晋(jin)侯又向虞国(guo)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shen)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qie)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今天我们一定要开怀畅饮,一醉方休。从古到今,才干出众、品行端正的人遭受谣言中伤,这都是常有的事,姑且由他去吧。人生岁月悠悠,难免遭受点挫折苦恼,这些都没必要放在心上,思过之后冷笑一声放在一边就完事儿了。若总是耿耿于怀,那么从人生一开始就错了。今天我们一朝以心相许,成为知己,他日即使经历千万劫难,我们的友情也要依然长存。这后半生的缘分,恐怕要到来世也难以补足。这个诺言是很沉重的,您一定要牢牢记在心里。
相思的幽怨会转移遗忘。
只需趁兴游赏
此行是继承谢公的风雅传统和精神,不仅仅是来这里散心。
红袖少女夸耀杭绫柿蒂织工好,青旗门前争买美酒饮“梨花”。
天边的明月升上了树梢,惊飞了栖息在枝头的喜鹊。清凉的晚风仿佛传来了远处的蝉叫声。在稻花的香气里,人们谈论着丰收(shou)的年景,耳边传来一阵阵青蛙的叫声,好像在说着丰收年。
我们是诗友生来就有缘分,更何况你我两家还是表亲。
注释
⑧猛志:勇猛的斗志。
20、子万名:以万名为子女,犹言“为民父母”。
碣石;山名。
效,取得成效。
[15] 用:因此。
犹:还,尚且。
1、七夕:农历七月初七夜,传说牛郎织女此夜渡过银河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