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上月间从安西启程出发,一路上不停留急把路赶。
丛林茂(mao)密满平野,长尾锦鸡栖树上。那位女娃健又美,德行良好有教养。宴饮相庆真愉悦,爱意不绝情绵长。
树皮洁白润滑树干有四十围,青黑色朝天耸立足有二千尺。
在寺院里焚香探幽,品尝香茗与素斋。
凄凄切切不再像刚才那种声音;在座的人重听都掩面哭泣不停。
想把这柄匕首送给你,让它与你同急共难。
我的小师傅喝醉以后就在绳床上小眯一会 。突然起身,须臾之间就横扫了几千张字。
家人虽然在万里传来(lai)亲人之消息,好好安心在毡城不要常将家相忆。
身心一直调养适当,保证长命益寿延年。
生下来以后还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了相思。
金陵风光美丽如画,秋色明净清爽。碧天与秋水一色,何处是尽头呢?雨后晴朗的天色与秋水闪烁的冷光相辉映。蓼草荻花丛生的小岛上,隐约可见几间竹篱环绕的草舍。
想到海天之外去寻找明月,
闲望湖上,雨丝凄凄迷迷。那长堤花桥,远远地隐入烟浦雾里。美人相思生愁怨,愁思在翠眉间凝聚。终日盼着爱人归来,梦里还听那雨中晚潮阵阵,似乎在传递他的消息。
不过在临去之时,我还是流下了慷慨激扬的泪水,打湿了我的帽上红缨。
有一秦地的人作诗说:“太平盛世不能等到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只好看风使舵,顺水推舟吧!谁有权势谁就是贤德之人,满肚子学问比不上一袋子钱更实用。卑躬屈膝就可以成为富贵人家,刚直的人只能依门而立。”
河滩上已经满是蒌蒿,芦笋也开始抽芽,而河豚此时正要逆流而上,从大海回游到江河里来了。大雁北飞,就像要回到北方家乡的人那样,但是由于(yu)依恋,差一点掉了队。
桂花它那金光灿烂的色彩和碧玉一般如刀裁似的层层绿叶,其“风度精神”就像晋代名士王衍和乐广一样风流飘逸,名重于时。
太行山的南面有个(山谷叫)盘(pan)谷。盘谷那地方,泉水甘甜,土地肥沃,草木繁茂,居民很少。有人说:“因为盘谷盘绕在两山之间,所以名叫‘盘’。”也有人说:“这个山谷位置幽僻而地势险阻,是隐者所盘旋的地方(所以叫‘盘’。)”我的朋友李愿住在这里。 李愿说:“人被称为大丈夫的情况,我知道了。(一种情况是:)在朝廷上,(他)任免百官,辅佐天子发布(bu)政令;在朝廷外,就树起旗帜,陈设弓箭,卫兵在前喝道,侍从塞满道路,仆役们拿着他所需物品,夹道奔驰。(他)高兴起来就随意赏赐,发起怒来就任意处罚。才能出众的人聚集他的跟前,说古道今赞誉他的大德,他听入耳中而不厌烦。(他的家妓)眉毛弯曲,面颊丰满,声音清脆,体态轻盈,外貌秀丽,内心聪慧,(跳起舞来)轻薄的衣襟飘然而动,长长的衣袖遮掩面容。(他的)白粉搽脸,青黛画眉的姬妾,在排列的房屋中清闲地住着,自恃美丽,妒忌别的姬妾得宠;争着比美,求取他的怜爱。(这就是)被天子宠遇赏识、掌握了当代权力的大丈夫的所作所为。我并非讨厌这些而躲避这种情况,这是命中注定的,是不能侥幸得到的。 (另(ling)一种情况是:他)居住在穷荒山野的地方,可以登高望远,可以整日坐在繁茂的树下,可以用清泉洗涤以自我洁净。从山上采来的水果,甜美可食:从水中钓来的鱼虾,鲜嫩可口。作息没有定时,只求安定舒适。与其当面受到称赞,哪里比得上背后不受毁谤;与其身体受到享乐,哪里比得上心中没有忧虑。不受官职的约束,也不受刑罚的惩处。既不了解国家的治乱,也不打听官吏的升降。(这就是)不被时代赏识的大丈夫的所作所为,我就去做这样的事。 (还有一种人,他)在达官显贵的门下侍候,在通往权势的路上奔走,想举脚走路又不敢走,想开口说话又不敢说,处于污浊卑下的地位而不觉得羞耻,触犯了刑法就要被诛杀,希望有获得成功的万分之一的机会,直到老死而后停止(追求)。这样的人在为人方面是好还是不好呢?” 昌黎韩愈听了李愿的话,认(ren)为他讲得有气魄,与他斟上酒,并为他作了一首歌,歌词说:“盘谷之中,是您的府宫。盘谷的土,可以种禾黍。盘谷的泉,可以洗涤,可以溯沿。盘谷险阻,谁会争您的住所?盘谷曲折幽深,空阔广大可以容身;盘谷环绕弯曲,往前走却回到了原处。盘谷快乐啊,快乐无央;虎豹远离啊,蛟龙躲藏;鬼神守护啊,禁绝不祥。有吃有喝啊,长寿安康;没有不满足的事啊,还有什么奢望?给我的车轴加油啊,用饲料喂饱我的马,跟随您到盘谷去啊,终我一生要在那里自由自在地游逛。”
注释
好:喜欢。
归:回家。
8.青琐:装饰皇宫门窗的青色连环花纹。《汉书·元后传》:“曲阳侯根骄奢僭上,赤墀青琐。”
5.〔选贤与(jǔ)能〕把品德高尚的人、能干的人选拔出来。与,通“举”,推举,选举。
⑤细柳:指军营。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梅英: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