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魂啊回来吧!
天马从西方极远之处来到(dao),经过了沙漠之地。众多的少数民族和外国都降服了。天马出自水中,长有双脊,皮毛颜色像老虎一样。天马能变化,如同鬼神那样灵异。天马穿越千里,迅速越过无草的区域(yu),在辰年来到东方。将驾着天马,高飞到遥远的地方,无可限期。天马既来,开通了上远方之门,可以上昆仑山去会神仙了。天马既来,龙也将来,可以乘着龙登天门,去观赏上帝住的地方了。
仰望天空,万里寂寥,只有一只孤雁在夕阳余光的映照下(xia)孑然飞去,
喝点酒来宽慰(wei)自己,歌唱《行路难》,歌唱声因举杯饮酒而中断。
大雁南飞,却不能为词人寄书信倍加女主人公失去自由和国家之创痛。这种种愁思,郁结难解,使得愁肠寸断,简直达到日也愁、夜也愁的地步.那在燕山脚下的燕京(即中都,北京市)已经不远了, 回头遥望那难舍难忘的故国乡土,可要顺着此路回去就比登天还难了。
那深沉哀怨的曲调,连坚硬的金石都为之感动、悲伤;那清亮高亢的乐音,穿透力是那样强劲,一直飞向那高远无垠的地方。
眼泪哭干了会露出头骨,但天地终归是无情的,不能改变这悲痛的安排。
枯枝上发出了美丽的新叶,涸流中也清泉汩汩,一片生机。
你自小缺少慈母的教训,侍奉婆婆的事令我担忧。
几年之间屡遭祸患,心中必然悲伤。
自怨自悲啊哪有终极,内怀忠忱啊精诚耿直。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guan)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在它初(chu)升时山中泉眼透白,当它升高时海水透出明光。
不知道五柳先生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牧人驱赶着那牛群返还家园,猎人带着猎物驰过我的身旁。
注释
⑴副使:作者当时任商州(今属陕西)团练副使。
⑴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
貂裘:貂皮制成的衣裘。
14.宜:应该
12、张之:协助他。
⑴元和:唐宪宗年号,公元806~820年。十年:《全唐诗》作“十一年”,是传写之误。
【旧时】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