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长久将(jiang)鲧禁闭羽山,为何三年还不放他?
乘云到了玉皇大帝家。人(ren)世间敲打三下鼓,试着自己判定今生,更是看了好几次,小住为最佳。何用形状像钩子一样的(de)玦,相伴着半菱花。不要(yao)遣怪发鬓苍白的嫦娥。
洛阳的东城门外,高高的城墙。
花城早已是空寂无人、萧索冷落,虽然身处(chu)黄沙漫天的胡地,那繁华如春的汴京仍然时常萦绕在梦中。家乡在何处,怎么忍心听到那羌笛吹奏凄凉彻骨的《梅花落》。
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在中午,过了中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再等候他而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年龄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元方回答道:“我父亲等了您很久您却还没有到,已经离开了。”友人便生气地说道:“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相约同行,却丢下别人先离开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在正午,正午您没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孩子骂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了车想去拉元方的手,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家门。
深仇大恨不能约束根除,如同衣袍宽大没有束带;空洞的话太多没有诚心,最后只会导致事情失败。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象故侯流落为民路旁卖瓜,学陶令门前种上绿杨垂柳。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ji)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可叹我这流转的飞蓬,活在世上偏偏如此艰难。永远地离开了根茎随风飞去,朝朝与暮暮不得安闲。由东至西横过了多少曲路,从南向北越过了多少荒田。突然遇上旋起的回风,把我吹入蓝天上的云间。我以为来到了天路便是尽头,谁知又堕入无尽的深渊。暴风再一次将我卷起,仍旧把我送回最初的那片田野。我正要往南,却忽然朝北,正想往东,却被吹到了西边。飘飘荡荡的我不知所归,一时间霍然消失,一时间又霍然出现。我曾经飞遍了八大湖泽,也曾经走遍了五岳的山颠。尝尽了人生流离无定的痛楚,有谁能体会我内心的苦艰?我愿做那林中的小草,随着秋播的野火,化作一缕缕尘烟。就算要承受野火烧燎的痛苦,能与株荄生死相连,我也心甘情愿。
自言有管葛之才而有谁推许?只好长吁短叹,闭门谢客,在家赋闲。
注释
(70)为人:助人。此处有认为柳宗元参加王叔文集团是政治上的失慎之意。所以下面说“不自贵重”。
太真:杨贵妃为女道士时号太真,住内太真宫。翻译
⑥翠微:指翠微亭。
①卜算子:词牌名之一。又名《百尺楼》、《眉峰碧》、《楚天遥》等。相传是借用唐代诗人骆宾王的绰号。
(34)哺(bū埠):吃,食。糟:酒渣。啜(chuò辍):喝。醨(lí离):薄酒。
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