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入松·九日
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天清一雁远,海阔孤帆迟。白日行欲暮,沧波杳难期。吴洲如见月,千里幸相思。
雨来细细复疏疏,纵不能多不肯无。似妒诗人山入眼,千峰故隔一帘珠。
秋寂寞。秋风夜雨伤离索。伤离索。老怀无奈,泪珠零落。 故人一去无期约。尺书忽寄西飞鹤。西飞鹤。故人何在,水村山郭。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雨霖铃夜却归秦,犹见张徽一曲新。长说上皇和泪教,月明南内更无人。
初晴天堕丝,晚色上春枝。城下路分处,边头人去时。 停车数行日,劝酒问回期。亦是茫茫客,还从此别离。
包涵动植兮顺荣枯,长贻宝贶兮赞璇图。"
秋萧索。梧桐落尽西风恶。西风恶。数声新雁,数声残角。 离愁不管人飘泊。年年孤负黄花约。黄花约。几重庭院,几重帘幕。
坐酌泠泠水,看煎瑟瑟尘。无由持一碗,寄与爱茶人。
岩壑恣登临,莹目复怡心。风篁类长笛,流水当鸣琴。
"上灵眷命膺会昌,盛德殷荐叶辰良。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尽日高斋无一事,芭蕉叶上独题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