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在(zai)山中修身(shen)养性,观赏朝槿晨开晚谢;在松下吃着素食,和露折葵不沾荤腥。
从道州城向西走一百多步,有一条小溪。这条小溪向南流几步远,汇入营溪。两岸全是一些奇石,(这些石头)有的倾斜嵌叠,有的盘曲回旋,不能够用言语形容(它们的美妙)。清(qing)澈的溪流撞击着岩石,水回旋而流,激水触石溅起高高的浪花,激荡倾注;岸边美丽的树木和珍奇的青竹,投下的阴影互相掩映。 这条溪水如果在空旷的山间田野,就是很适合避世隐居的人和隐士居住的;如果它在人烟密集的地方,也可以成为都会城镇(市民游览)的胜地,仁者休憩的园林。但是自从道州成为州的治所以来,至今也没有人来欣赏和关爱(它);我在溪水边走来走去,为它(景色秀丽但无人知晓)而惋惜!于是进行疏导开通,清除掉杂乱的草木,建起了亭阁,栽上了松树、桂树,又种植了鲜花香草,来增益它优美的景致。因为溪水在道州城的右面,便命名为“右溪”。把这些文字刻在石上,明白地告诉后来人。
回想我早年由科举入仕历尽辛苦,如今战火消歇已熬过了四个年头。
以鹄羹玉鼎进献美馔,商汤君王欣然受用。
秋天的风雨来的何其迅速,惊破了梦中的绿色。
魂魄归来吧(ba)!
又像商人走在蜀道间,很多的铎磬在空山中敲响。
龙舟竞赛为的是深切悲念屈原的千古奇冤,忠烈之魂一去千载哪里还能回还啊?
飘泊不定的落魄生活,把诗人诗歌中慷概激昂之气消磨而尽。万念俱寂、对女子已经没有轻狂之念的人,却得到负心汉的名声。
石榴花如红锦般射目,年年应节而开;
临(lin)川郡城的东面,有一块地微微高起,并且靠近溪流,叫做新城。新城上面,有个池子低洼呈长方形,说是王羲之的墨池,这是荀伯子《临川记》里说的。 羲之曾经仰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精神,(现在说)这是羲之的(墨池)遗址,难道是真的吗?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曾经游遍东方,出游东海,在山水之间使他(ta)的心情快乐。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曾在这里停留过?羲之的书法,到晚年才特别好。那么他能达到这步,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并不是天生的。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的人呢? 墨池的旁边,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写了“晋王右军墨池”六个字挂在屋前两柱之间,又请求(qiu)我说:“希望有一篇(墨池)记。”推测王先生的用心,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shi)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一个人有一技之长,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何况那些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人,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曾巩作记。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
⒅崛峍(lù):高峻陡峭。
⑵昼眠人静风庭柳:闺人安静昼寝之际,起风,庭院柳条摇摆。
⑥水沉:即水沉香、沉香。
倾国:指绝代佳人
(15)訾(zǐ):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