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上官大夫和他同在朝列,想争得怀王的宠幸,心里嫉妒屈原的才能。怀王让屈原制订法令,屈原起草尚未定稿,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强行更改它(想邀功),屈原不赞同,他就在怀王面前谗毁屈原说:“大王叫屈原制订法令,大家没有不知道(dao)的,每一项法令发出,屈原就夸耀自己的功劳说:除了我,没有人能做的。”怀王很生气,就疏远了屈原。
不是国(guo)都而说灭(mie),是看重夏阳。虞国的军队不足一个师,《春秋》说是师,为什么呢?因为虞国写在晋国之前,不可以不说师。它写在晋国之前是为什么呢?灭夏阳是它为主的。夏阳,是虞、虢交界处虢国的一个要塞。夏阳一失,虞、虢两国都可占领了。虞国为什么要为主灭夏阳呢?晋献公想要讨伐虢国,荀息说:“君主为什么不用北屈出产的马,垂棘出产的璧,向虞国借路呢?”献公说:“这是晋的国宝,如果受了我的礼物而不借路给我,那又拿它怎么办?”荀息说:“这些东西是小国用来服事大国的。它不借路给我们,一定不敢接受我们的礼物。如受了我们的礼而借路给我们,那就是我们从里面的库藏里拿出来,而藏在外面的库藏里,从里面的马房里拿出来,而放在外面的马房里。”献公说:“宫之奇在,一定不让的。”荀息说:“宫之奇的为人,心里明(ming)白,可是怯懦,又比虞君大不了几(ji)岁。心里明白,话就说得简短,怯懦就不能拚命谏(jian)阻,比虞君大不了几岁,虞君就不尊重他。再加上珍玩心爱的东西就在耳目之前,而灾祸在一个国家之后,这一点要有中等智力以上的人才能考虑到。臣料想虞君是中等智力以下的人。”献公就借路征伐虢国。宫之奇劝谏说:“晋国的使者言辞谦卑而礼物隆重,一定对虞国没有好处。”虞公不听,就接受了晋国的礼物而借路给晋国。宫之奇又谏道:“俗语说:‘唇亡齿寒。’岂不就说的这件事吗!”他带领自己的老婆孩子投奔到曹国去了。晋献公灭了虢国,五年以后占领了虞国。荀息牵着(zhuo)马捧着璧,走上前来说:“璧还是这样,而马的牙齿增加了。”
游人还记得以前太平时候的盛事。韦庄是晚唐时人,当时社会动荡。
狭窄的山径草木丛生,夜露沾湿了我的衣。
世路艰难,我只得归去啦!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就像那绕树飞鸣的乌鹊,找不到个栖息的地方;又如同无能的鸠,没法谋造个安定的巢穴。
不经过彻骨寒冷,哪有梅花扑鼻芳香。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yuan)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旌旗上扎成燕尾蝥弧多鲜艳。
为什么只图供养自己,就想保得住富贵千年?
注释
⑸苑:古代养禽兽植林木的地方,花园。
⑶见寄:写给刘长卿的一首诗。
③塔:墓地。
235.悒(yì):不愉快。
1.烟水:义同“烟波”。指江湖上风雨变幻、飘泊不定的艰苦生活。寻常事:极平常的事。
陛戟:执戟卫于陛下。
⑵香丘:是根据佛教名词“香山”新造的词,意思是香气缭绕的小山丘,比喻有一小方受佛教庇护,可以安居乐业的土地。不奢求香气缭绕的蓬莱仙境。
(4)旄:竿顶用旄牛尾作为装饰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