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司农曹竹虚说(shuo):他的族兄从歙县去扬州,途中经过朋友家。此时正是盛夏时节,此兄停下行程坐到友人书屋中,觉得这间屋子十分惬意凉爽。天色晚时想要住在这里,友人说:“这里有鬼,晚上不能住在这里的。”此人不管,强要住下。深夜,有东西从门缝间慢慢进入,像夹带的纸一样薄。进入房间后,便逐渐展开化为人的模样,原来是个女子。曹兄完全(quan)不怕。那女子忽然披散了头发吐出了长舌,变成吊死鬼的样子。曹笑着说:“同样是头发,只是有些凌乱;同样是舌头,只不过稍稍长了些,有什么好怕的?”那鬼忽然又把自己的头摘下来放到桌子上。曹又笑着说:“有头的我尚且(qie)不怕,何况你这没有头的东西!”鬼的招数出尽了,便一瞬间消失了。待到曹从扬州回来,再次住到这里,深夜,门缝再次有东西蠕动。刚露出它的脑袋,曹便唾骂到:“又是那个倒霉的东西吗?”鬼竟然没有进去。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更深烛尽,烛光暗淡,画屏上的美人蕉模糊不辨。
清晨我去耕作翻(fan)除带露杂草, 傍晚乘船沿着溪石哗哗前进。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ying)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chu)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che)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大禹尽力成其圣功,降临省视天下四方。
和你整天悠闲地来到水边,无穷无尽的乡思和归意如滔滔江水贪看柳絮飞花而忘记了满腹的愁绪。
靠在枕上读书是多么闲适,门前的景色在雨中更佳。整日陪伴着我,只有那深沉含蓄的木犀花。
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回来吧,那里不能够长久留滞。
可叹立身正直动辄得咎,
注释
⑨“短歌”两句:意为吟咏短歌,及时行乐,而不至于荒废时间。与《诗经·蟋蟀》中的“好乐无荒”意义相同。
11.暧暧(ài):昏暗,模糊。
(27)役于江南:指赴溧阳就任县尉。唐代溧阳县属江南道。
⑤六月中:六月的时候。
⑶学水声:诗人由天河引起联想,说行云像发出声音的流水一样。